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原文
半兼禅律半耕樵,自昔携筇不限桥。
活句每从苦究得,光阴多为懒磨消。
白翻远岫衔花去,黑起深潭怒雨飘。
故我住山忘宠辱,一龛高卧傲神尧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半兼禪律半耕樵,自昔攜筇不限橋。
活句每從苦究得,光陰多爲懶磨消。
白翻遠岫銜花去,黑起深潭怒雨飄。
故我住山忘寵辱,一龕高臥傲神堯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