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松江府华亭人,字仲醇,号眉公,又号糜公。诸生。志尚高雅,博学多通,少与同郡董其昌、王衡齐名。年二十九,取儒衣冠焚弃之,隐居小昆山,后居东佘山,杜门著述。工诗善文,短翰小词,皆极风致。书法苏、米,兼能绘事。董其昌久居词馆,书画妙天下,推眉公不去口。眉公又刺取琐言僻事,编次成书,远近争相购写,于是名动寰宇。屡奉诏征用,皆以疾辞。卒于家。有《眉公全集》。
原文
己情不可纵,当用逆之法制之,其道在一忍字。人情不可拂,当用顺之法制之,其道在一恕字。
翻译
本身的情念欲望 不可太放纵,应当要自我限制,主要的方法就在一个“忍”字。他人所要求的事情有时不可拂逆,这时就要顺着对方的愿望,而自己要怀着宽恕谅解的心情。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己情不可縱,當用逆之法制之,其道在一忍字。人情不可拂,當用順之法制之,其道在一恕字。
翻译
本身的情念慾望 不可太放縱,應當要自我限制,主要的方法就在一個“忍”字。他人所要求的事情有時不可拂逆,這時就要順着對方的願望,而自己要懷着寬恕諒解的心情。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