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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 · 传 · 景十三王传

国学诗词雏鹰计划:阅读此篇名篇《汉书 · 传 · 景十三王传 》 来自:《汉书》

班固

东汉扶风安陵人,字孟坚。班彪子。博学能文,续父所著《史记后传》未竟之业,被诬私修国史,下狱。弟班超上书力辩,乃获释。明帝重其学,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奉诏续成其父书。潜心二十余年,至章帝建初中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。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。和帝永元元年,随窦宪征匈奴,为中护军。宪败,受牵连,死狱中。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、《幽通赋》、《典引》等。后人辑有《班兰台集》。
原文

孝景皇帝十四男。王皇后生孝武皇帝。栗姬生临江闵王荣、河间献王德、临江哀王阏。程姬生鲁共王馀、江都易王非、胶西于王端。贾夫人生赵敬肃王彭祖、中山靖王胜。唐姬生长沙定王发。王夫人生广川惠王越、胶东康王寄、清河哀王乘、常山宪王舜。 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,修学好古,实事求是。从民得善书,必为好写与之,留其真,加金帛赐以招之。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,或有先祖旧书,多奉以奏献王者,故得书多,与汉朝等。是时,淮南王安亦好书,所招致率多浮辩。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,《周官》、《尚书》、《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孟子》、《老子》之属,皆经传说记,七十子之徒所论。其学举六艺,立《毛氏诗》、《左氏春秋》博士。修礼乐,被服儒术,造次必于儒者。山东诸儒多从而游。 武帝时,献王来朝,献雅乐,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余事。其对推道术而言,得事之中,文约指明。 立二十六年薨。中尉常丽以闻,曰:“王身端行治,温仁恭俭,笃敬爱下,明知深察,惠于鳏寡。”大行令奏:“谥法曰‘聪明睿智曰献’,宜谥曰献王。”子共王不害嗣,四年薨。子刚王堪嗣,十二年薨。子顷王授嗣,十七年薨。子孝王庆嗣,四十三年薨。子元嗣。 元取故广陵厉王、厉王太子及中山怀王故姬廉等以为姬。甘露中,冀州刺史敞奏元,事下廷尉,逮召廉等。元迫胁凡七人,令自杀。有司奏请诛元,有诏“削二县,万一千户”。后元怒少史留贵,留贵逾垣出,欲告元,元使人杀留贵母。有司奏元残贼不改,不可君国子民。废勿王,处汉中房陵。居数年,坐与妻若其乘朱轮车,怒若,又笞击,令自髡。汉中太守请治,病死。立十七年,国除。 绝五岁,成帝建始元年,复立元弟上郡库令良,是为河间惠王。良修献王之行,母太后薨,服丧如礼。哀帝下诏褒扬曰:“河间王良,丧太后三年,为宗室仪表,其益封万户。”二十七年薨。子尚嗣,王莽时绝。 临江哀王阏以孝景前二年立,三年薨。无子,国除为郡。 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,四岁废为临江王。三岁,坐侵庙壖地为为宫,上征荣。荣行,祖于江陵北门,既上车,轴折车废。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:“吾王不反矣!”荣至,诣中尉府对簿。中尉郅都簿责讯王,王恐,自杀。葬蓝田,燕数万衔土置冢上。百姓怜之。 荣最长,亡子,国除。地入于汉,为南郡。 鲁恭王馀以孝景前二年立为淮阳王。吴、楚反破后,以孝景前三年徙王鲁。好治宫室、苑囿、狗马,季年好音,不喜辞。为人口吃难言。 二十八年薨。子安王光嗣,初好音乐舆马,晚节遴,唯恐不足于财。四十年薨。子孝王庆忌嗣,三十七年薨。子顷王劲嗣,二十八薨。子文王睃嗣,十八年薨,亡子,国除。哀帝建平三年,复立顷王子睃弟郚乡侯闵为王。王莽时绝。 恭王初好治宫室,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,闻钟磬琴瑟之声,遂不敢复坏,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。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立为汝南王。吴、楚反时,非年十五,有材气,上书自请击吴。景帝赐非将军印,击吴。吴已破,徙王江都,治故吴国,以军功赐天子旗。元光中,匈奴大入汉边,非上书愿击匈奴,上不许。非好气力,治宫馆,招四方豪杰,骄奢甚。二十七年薨,子建嗣。 建为太子时,邯郸人梁蚡持女欲献之易王,建闻其美,私呼之,因留不出。蚡宣言曰:“子乃与其公争妻!”建使人杀蚡。蚡家上书,下廷尉考,会赦,不治。易王薨未葬,建居服舍,召易王所爱美人淖姬等凡十人与奸。建女弟徵臣为盖侯子妇,以易王丧来归,建复与奸。建异母弟定国为淮阳侯,易王最小子也,其母幸立之,具知建事,行钱使男子荼恬上书告建淫乱,不当为后。事下廷尉,廷尉治恬受人钱财为上书,论弃市。建罪不治。后数使使至长安迎徵臣,鲁恭王太后闻之,遗徵臣书曰:“国中口语籍籍,慎无复至江都。”后建使谒者吉请问共太后,太后泣谓吉:“归以吾言谓而王,王前事漫漫,今当自谨,独不闻燕、齐事乎?言吾为而王泣也!吉归,致共太后语,建大怒,击吉,斥之。” 建游章台宫,令四女子乘小船,建以足蹈覆其船,四人皆溺,二人死。后游雷波,天大风,建使郎二人乘小船入波中。船覆,两郎溺,攀船,乍见乍没。建临观大笑,令皆死。 宫人姬八子有过者,辄令裸立击鼓,或置树上,久者三十日乃得衣;或髡钳以铅杵舂,不中程,辄掠;或纵狼令啮杀之,建观而大笑;或闭不食,令饿死。凡杀不辜三十五人。建欲令人与禽兽交而生子,强令宫人裸而四据,与羝羊及狗交。专为淫虐,自知罪多,国中多欲告言者,建恐诛,心内不安,与其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,祝诅上。与郎中令等语怨望:“汉廷使者即复来覆我,我决不独死!” 建亦颇闻淮南、衡山阴谋,恐一日发,为所并,遂作兵器。号王后父胡应为将军。中大夫疾有材力,善骑射,号曰灵武君。作治黄屋盖,刻皇帝玺,铸将军、都尉金银印,作汉使节二十、绶千余,具置军官品员及拜爵封侯之赏,具天下之舆地及军陈图。遗人通越繇王闽侯,遗以锦帛奇珍,繇王闽侯亦遗建荃、葛、珠玑、犀甲、翠羽、蝯熊奇兽,数通使往来,约有急相助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,颇连及建,建使人多推金钱绝其狱。 后复谓近臣曰:“我为王,诏狱岁至,生又无欢怡日,壮士不坐死,欲为人所不能为耳。”建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出。积数岁,事发觉,汉遣丞相长史与江都相杂案,索得兵器、玺、绶、节反具,有司请捕诛建。制曰:“与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。”议皆曰:“建失臣子道,积久,辄蒙不忍,遂谋反逆。所行无道,虽桀、纣恶不至于此。天诛所不赦,当以谋反法诛。”有诏宗正、廷尉即问建。建自杀,后成光等皆弃市。六年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绝百二十一年,平帝时新都侯王莽秉政,兴灭继绝,立建弟盱眙侯子宫为广陵王,奉易王后。莽篡,国绝。 胶西于王端,孝景前三年立。为人贼盭,又阴痿,一近妇人,病数月。有所爱幸少年,以为郎。郎与后宫乱,端禽灭之,及杀其子母。数犯法,汉公卿数请诛端,天子弗忍,而端所为滋甚。有司比再请,削其国,去太半。端心愠,遂为无訾省。府库坏漏,尽腐财物,以巨万计,终不得收徙。令吏毋得收租赋。端皆去卫,封其宫门,从一门出入。数变名姓,为布衣,之它国。 相二千石至者,奉汉法以治,端辄求其罪告之,亡罪者诈药杀之。所以设诈究变,强足以距谏,知足以饰非。相二千石从王治,则汉绳以法。故胶西小国,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。 立四十七年薨,无子,国除。地入于汉,为胶西郡。 赵敬肃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立为广川王。赵王遂反破后,徙王赵。彭祖为人巧佞,卑谄足共,而心刻深,好法律,持诡辩以中人。多内宠姬及子孙。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,则害于王家。是以每相二千石至,彭祖衣帛布单衣,自行迎除舍,多设疑事以诈动之,得二千石失言,中忌讳,辄书之。二千石欲治者,则以此迫劫;不听,乃上书告之,及污以奸利事。彭祖立六十余年,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,辄以罪去,大者死,小者刑。以故二千石莫敢治,而赵王擅权。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,入多于国租税。以是赵王家多金钱,然所赐姬诸子,亦尽之矣。 彭祖不好治宫室禨祥,好为吏。上书愿督国中盗贼。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。诸使过客,以彭祖险陂,莫敢留邯郸。 久之,太子丹与其女弟及同产姊奸。江充告丹淫乱,又使人椎埋攻剽,为奸甚众。武帝遣使者发吏卒捕丹,下魏郡诏狱,治罪至死。彭祖上书冤讼丹,愿从国中勇敢击匈奴,赎丹罪,上不许。久之,竟赦出。后彭祖入朝,因帝姊平阳、隆虑公主求复立丹为太子,上不许。 彭祖取江都易王宠姬,王建所奸淖姬者,甚爱之,生一男,号淖子。彭祖以征和元年薨,谥敬肃王。彭祖薨时,淖姬兄为汉宦者,上召问:“淖子何如?”对曰:“为人多欲。”上曰:“多欲不宜君国子民。”问武始侯昌,曰:“无咎无誉。”上曰:“如是可矣。”遣使者立昌,是为顷王,十九年薨。子怀王尊嗣,五年薨。无子,绝二岁。宣帝立尊弟高,是为哀王,数月薨。子共王充嗣,五十六年薨。子隐嗣,王莽时绝。 初,武帝复以亲亲故,立敬肃王小子偃为平干王,是为顷王,十一年薨。子缪王元嗣,二十五年薨。大鸿胪禹奏:“元前以刃贼杀奴婢,子男杀谒者,为刺史所举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为乐奴婢从死,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,暴虐不道。故《春秋》之义,诛君之子不宜立。元虽未伏诛,不宜立嗣。”奏可,国除。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立。武帝初即位,大臣惩吴、楚七国行事,议者多冤晁错之策,皆以诸侯连城数十,泰强,欲稍侵削,数奏暴其过惩。诸侯王自以骨肉至亲,先帝所以广封连城,犬牙相错者,为盘石宗也。今或无罪,为臣下所侵辱,有司吹毛求疵,笞服其臣,使证其君,多自以侵冤。 建元三年,代王登、长沙王发、中山王胜、济川王明来朝,天子置酒,胜闻乐声而泣。问其故,胜对曰: 臣闻悲者不可为累欷,思者不可为叹息。故高渐离击筑易水之上,荆轲为之低而不食;雍门子壹微吟,孟尝君为之於邑。今臣心结日久,每闻幼眇之声,不知涕泣之横集也。 夫众喣漂山,聚蚊成雷,朋党执虎,十夫桡椎。是以文王拘于牖里,孔子厄于陈、蔡。此乃烝庶之风成,增积之生害也。臣身远与寡,莫为之先,众口铄金,积毁销骨,丛轻折轴,羽翮飞肉,纷惊逢罗,潸然出涕。 臣闻白日晒光,幽隐皆照;明月曜夜,蚊虻宵见。然云蒸列布,沓冥昼昏;尘埃布覆,昧不见泰山。何则?物有蔽之也。今臣雍阏不得闻,谗言之徒蜂生,道辽路远,曾莫为臣闻,臣窃自悲也。 臣闻社鼷不灌,屋鼠不熏。何则?所托者然也。臣虽薄也,得蒙肺附;位虽卑也,得为东藩,属又称兄。今群臣非有葭莩之亲,鸿毛之重,群居党议,朋友相为,使夫宗室摈却,骨肉冰释。斯伯奇所以流离,比干所以横分也。《诗》云“我心忧伤,惄焉如捣;假寐永叹,唯忧用老;心之忧矣,疢如疾首”,臣之谓也。 具以吏所侵闻。于是上乃厚诸侯之礼,省有司所奏诸侯事,加亲亲之恩焉。其后更用主父偃谋,令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,而汉为定制封号,辄别属汉郡。汉有厚恩,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。 胜为人乐酒好内,有子百二十余人。常与赵王彭祖相非曰:“兄为王,专代吏治事。王者当日听音乐,御声色。”赵王亦曰:“中山王但奢淫,不佐天子拊循百姓,何以称为藩臣!” 四十二年薨。子哀王昌嗣,一年薨。子康王昆侈嗣,二十一年薨。子顷王辅嗣,四年薨。子宪王福嗣,十七年薨。子怀王循嗣,十五年薨,无子,绝四十五岁。成帝鸿嘉二年,复立宪王弟孙利乡侯子云客,是为广德夷王。二年薨,无子,绝十四岁。哀帝复立云客弟广汉为广平王。薨,无后。平帝元始二年,复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,奉靖王后。王莽时绝。 长沙定王发,母唐姬,故程姬侍者。景帝召程姬,程姬有所避,不愿进,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。上醉,不知,以为程姬而幸之,遂有身。已乃觉非程姬也。及生子,因名曰发。以孝景前二年立。以其母微无宠,故王卑湿贫国。二十八年薨。子戴王庸嗣,二十七年薨。子顷王鲋鮈嗣,十七年薨。子剌王建德嗣,宣帝时坐猎纵火燔民九十六家,杀二人,又以县官事怨内史,教人诬告以弃市罪,削八县,罢中尉官。三十四年薨。子炀王旦嗣,二年薨。无子,绝岁余。元帝初元三年复立旦弟宗,是为孝王,五年薨。子鲁入嗣,王莽时绝。 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立,十三年薨。子缪王齐嗣,四十四年薨。初,齐有幸臣乘距,已而有罪,欲诛距。距亡,齐因禽其宗族。距怨王,乃上书告齐与同产奸。是后,齐数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,又告中尉蔡彭祖捕子明,骂曰:“吾尽汝种矣!”有司案验,不如王言,劾齐诬罔,大不敬,请系治。齐恐,上书愿与广川勇士奋击匈奴,上许之,未发,病薨。有司请除国,奏可。 后数月,下诏曰:“广川惠王于朕为兄,朕不忍绝其宗庙,其以惠王孙去为广川王。”去即缪王齐太子也,师受《易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皆通,好文辞、方技、博弈、倡优。其殿门有成庆画,短衣大绔长剑,去好之,作七尺五寸剑,被服皆效焉。有幸姬王昭平、王地馀,许以为后。去尝疾,姬阳成昭信侍视甚谨,更爱之。去与地馀戏,得袖中刀,笞问状,服欲与昭平共杀昭信。笞问昭平,不服,以铁针针之,强服。乃会诸姬,去以剑自击地馀,令昭信击昭平,皆死。昭信曰:“两姬婢且泄口。”复绞杀从婢三人。后昭信病,梦见昭平等以状告去。去曰:“虏乃复见畏我!独可翻烧耳。”掘出尸,皆烧为灰。 后去立昭信为后;幸姬陶望卿为脩靡夫人,主缯帛;崔脩成为明贞夫人,主永巷。昭信复谮望卿曰:“与我无礼,衣服常鲜于我,尽取善缯丐诸宫人。”去曰:“若数恶望卿,不能减我爱;设闻其淫,我亨之矣。”后昭信谓去曰:“前画工画望卿舍,望卿袒裼傅粉其傍。又数出入南户窥郎吏,疑有奸。”去曰:“善司之。”以故益不爱望卿。后与昭信等饮,诸姬皆侍,去为望卿作歌曰:“背尊章,嫖以忽,谋屈奇,起自绝。行周流,自生患,谅非望,今谁怨!”使美人相和歌之。去曰:“是中当有自知者。”昭信知去已怒,即诬言望卿历指郎吏卧处,具知其主名,又言郎中令锦被,疑有奸。去即与昭信从诸姬至望卿所,裸其身,更击之。令诸姬各持烧铁共灼望卿。望卿走,自投井死。昭信出之,椓杙其阴中,割其鼻唇,断其舌。谓去曰:“前杀昭平,反来畏我,今欲靡烂望卿,使不能神。”与去共支解,置大镬中,取桃灰毒药并煮之,召诸姬皆临观,连日夜靡尽。复共杀其女弟都。 后去数召姬荣爱与饮,昭信复谮之,曰:“荣姬视瞻,意态不善,疑有私。”时爱为去刺方领绣,去取烧之。爱恐,自投井。出之未死,笞问爱,自诬与医奸。去缚系柱,烧刀灼溃两目,生割两股,销铅灌其口中。爱死,支解以棘埋之。诸幸于去者,昭信辄谮杀之,凡十四人,皆埋太后所居长寿宫中。宫人畏之,莫敢复迕。 昭信欲擅爱,曰:“王使明贞夫人主诸姬,淫乱难禁。请闭诸姬舍门,无令出敖。”使其大婢为仆射,主永巷,尽封闭诸舍,上籥于后,非大置酒召,不得见。去怜之,为作歌曰:“愁莫愁,居无卿。心重结,意不舒。内茀郁,忧哀积。上不见天,生何益!日崔隤,时不再。愿弃躯,死无悔。”令昭信声鼓为节,以教诸姬歌之,歌罢辄归永巷,封门。独昭信兄子初为乘华夫人,得朝夕见。昭信与去从十余奴博饮游敖。 初,去年十四五,事师受《易》,师数谏正去,去益大,逐之。内史请以为掾,师数令内史禁切王家。去使奴杀师父子,不发觉。后去数置酒,令倡俳裸戏坐中以为乐。相彊劾系倡,阑入殿门,奏状。事下考案,倡辞,本为王教脩靡夫人望卿弟都歌舞。使者召望卿、都,去对“皆淫乱自杀”。会赦不治。望卿前亨煮,即取他死人与都死并付其母。母曰:“都是,望卿非也。”数号哭求死,昭信令奴杀之。奴得,辞服。本始三年,相内史奏状,具言赦前所犯。天子遣大鸿胪、丞相长史、御史丞、廷尉正杂治巨鹿诏狱,奏请逮捕去后昭信。制曰:“王后昭信、诸姬奴婢证者皆下狱。”辞服。有司复请诛王。制曰:“与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博士议。”议者皆以为去悖虐,听后昭信谗言,燔烧亨煮,生割剥人,距师之谏,杀其父子。凡杀无辜十六人,至一家母子三人,逆节绝理。其十五人在赦前,大恶仍重,当伏显戮以示众。制曰:“朕不忍致王于法,议其罚。”有司请废勿王,与妻子徙上庸。奏可。与汤沐邑百户。去道自杀,昭信弃市。 立二十二年,国除。后四岁,宣帝地节四年,复立去兄文,是为戴王。文素正直,数谏王去,故上立焉,二年薨。子海阳嗣,十五年,坐画屋为男女裸交接,置酒请诸父姊妹饮,令仰视画;又海阳女弟为人妻,而使与幸臣奸;又与从弟调等谋杀一家三人,已杀。甘露四年坐废,徙房陵,国除。后十五年,平帝元始二年,复立戴王弟襄隄侯子愈为广德王,奉惠王后,二年薨。子赤嗣,王莽时绝。 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立,二十八年薨。淮南王谋反时,寄微闻其事,私作兵车镞矢,战守备,备淮南之起。及吏治淮南事,辞出之。寄于上最亲,意自伤,发病而死,不敢置后。于是上闻寄有长子贤,母无宠,少子庆,母爱幸,寄常欲立之,为非次,因有过,遂无所言。上怜之,立贤为胶东王,奉康王祀,而封庆为六安王,王故衡山地。胶东王贤立十五年薨,谥为哀王。子戴王通平嗣,二十四年薨。子顷王音嗣,五十四年薨。子共王授嗣,十四年薨。子殷嗣,王莽时绝。 六安共王庆立三十八年薨。子夷王禄嗣,十年薨。子缪王定嗣,二十二年薨。子顷王光嗣,二十七年薨。子育嗣,王莽时绝。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立,十二年薨。无子,国除。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立。舜,帝少子,骄淫,数犯禁,上常宽之。三十一年薨,子勃嗣为王。 初,宪王有不爱姬生长男棁,棁以母无宠故,亦不得幸于王。王后脩生太子勃。王内多,所幸姬生子平、子商,王后稀得幸。及宪王疾甚,诸幸姬侍病,王后以妒媢不常在,辄归舍。医进药,太子勃不自尝药,又不宿留侍疾。及王薨,王后、太子乃至。宪王雅不以棁为子数,不分与财物。郎或说太子、王后,令分棁财,皆不听。太子代立,又不收恤棁。棁怨王后及太子。汉使者视宪王丧,棁自言宪王病时,王后、太子不侍,及薨,六日出舍,太子勃私奸、饮酒、博戏、击筑,与女子载驰,环城过市,入狱视囚。天子遣大行骞验问,逮诸证者,王又匿之。吏求捕,勃使人致击笞掠,擅出汉所疑囚。有司请诛勃及宪王后脩。上曰:“脩素无行,使棁陷之罪。勃无良师傅,不忍致诛。”有司请废勿王,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,上许之。 勃王数月,废,国除。月余,天子为最亲,诏有司曰:“常山宪王早夭,后、妾不和,適、孽诬争,陷于不谊以灭国,朕甚闵焉。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,为真定王;子商三万户,为泗水王。”顷王平立二十五年薨。子烈王偃嗣,十八年薨。子孝王申嗣,三十三年薨。子安王雍嗣,二十六年薨。子共王普嗣,十五年薨。子阳嗣,王莽时绝。 泗水思王商立十二年薨。子哀王安世嗣,一年薨,无子。于是武帝怜泗水王绝,复立安世弟贺,是为戴王。立二十二年薨,有遗腹子爰,相内史不以闻。太后上书,昭帝闵之,抵相内史罪,立爰,是为勤王。立三十九年薨。子戾王骏嗣,三十一年薨。子靖嗣,王莽时绝。 赞曰:昔鲁哀公有言:“寡人生于深宫之中,长于妇人之手,未尝知忧,未尝知惧。”信哉斯言也!虽欲不危亡,不可得已。是故古人以宴安为鸩毒,亡德而富贵,谓之不幸。汉兴,至于孝平,诸侯王以百数,率多骄淫失道。何则?沉溺放恣之中,居势使然也。自凡人犹系于习俗,而况哀公之伦乎!夫唯大雅,卓尔不群,河间献王近之矣。
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孝景皇帝十四男。王皇后生孝武皇帝。慄姬生臨江閔王榮、河間獻王德、臨江哀王閼。程姬生魯共王餘、江都易王非、膠西於王端。賈夫人生趙敬肅王彭祖、中山靖王勝。唐姬生長沙定王發。王夫人生廣川惠王越、膠東康王寄、清河哀王乘、常山憲王舜。 河間獻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,修學好古,實事求是。從民得善書,必爲好寫與之,留其真,加金帛賜以招之。繇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里,或有先祖舊書,多奉以奏獻王者,故得書多,與漢朝等。是時,淮南王安亦好書,所招致率多浮辯。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,《周官》、《尚書》、《禮》、《禮記》、《孟子》、《老子》之屬,皆經傳說記,七十子之徒所論。其學舉六藝,立《毛氏詩》、《左氏春秋》博士。修禮樂,被服儒術,造次必於儒者。山東諸儒多從而遊。 武帝時,獻王來朝,獻雅樂,對三雍宮及詔策所問三十餘事。其對推道術而言,得事之中,文約指明。 立二十六年薨。中尉常麗以聞,曰:“王身端行治,溫仁恭儉,篤敬愛下,明知深察,惠於鰥寡。”大行令奏:“諡法曰‘聰明睿智曰獻’,宜諡曰獻王。”子共王不害嗣,四年薨。子剛王堪嗣,十二年薨。子頃王授嗣,十七年薨。子孝王慶嗣,四十三年薨。子元嗣。 元取故廣陵厲王、厲王太子及中山懷王故姬廉等以爲姬。甘露中,冀州刺史敞奏元,事下廷尉,逮召廉等。元迫脅凡七人,令自殺。有司奏請誅元,有詔“削二縣,萬一千戶”。後元怒少史留貴,留貴逾垣出,欲告元,元使人殺留貴母。有司奏元殘賊不改,不可君國子民。廢勿王,處漢中房陵。居數年,坐與妻若其乘朱輪車,怒若,又笞擊,令自髡。漢中太守請治,病死。立十七年,國除。 絕五歲,成帝建始元年,復立元弟上郡庫令良,是爲河間惠王。良修獻王之行,母太后薨,服喪如禮。哀帝下詔褒揚曰:“河間王良,喪太后三年,爲宗室儀表,其益封萬戶。”二十七年薨。子尚嗣,王莽時絕。 臨江哀王閼以孝景前二年立,三年薨。無子,國除爲郡。 臨江閔王榮以孝景前四年爲皇太子,四歲廢爲臨江王。三歲,坐侵廟壖地爲爲宮,上徵榮。榮行,祖於江陵北門,既上車,軸折車廢。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:“吾王不反矣!”榮至,詣中尉府對簿。中尉郅都簿責訊王,王恐,自殺。葬藍田,燕數萬銜土置冢上。百姓憐之。 榮最長,亡子,國除。地入於漢,爲南郡。 魯恭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立爲淮陽王。吳、楚反破後,以孝景前三年徙王魯。好治宮室、苑囿、狗馬,季年好音,不喜辭。爲人口吃難言。 二十八年薨。子安王光嗣,初好音樂輿馬,晚節遴,唯恐不足於財。四十年薨。子孝王慶忌嗣,三十七年薨。子頃王勁嗣,二十八薨。子文王睃嗣,十八年薨,亡子,國除。哀帝建平三年,復立頃王子睃弟郚鄉侯閔爲王。王莽時絕。 恭王初好治宮室,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宮,聞鐘磬琴瑟之聲,遂不敢復壞,於其壁中得古文經傳。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立爲汝南王。吳、楚反時,非年十五,有材氣,上書自請擊吳。景帝賜非將軍印,擊吳。吳已破,徙王江都,治故吳國,以軍功賜天子旗。元光中,匈奴大入漢邊,非上書願擊匈奴,上不許。非好氣力,治宮館,招四方豪傑,驕奢甚。二十七年薨,子建嗣。 建爲太子時,邯鄲人樑蚡持女欲獻之易王,建聞其美,私呼之,因留不出。蚡宣言曰:“子乃與其公爭妻!”建使人殺蚡。蚡家上書,下廷尉考,會赦,不治。易王薨未葬,建居服舍,召易王所愛美人淖姬等凡十人與奸。建女弟徵臣爲蓋侯子婦,以易王喪來歸,建復與奸。建異母弟定國爲淮陽侯,易王最小子也,其母幸立之,具知建事,行錢使男子荼恬上書告建淫亂,不當爲後。事下廷尉,廷尉治恬受人錢財爲上書,論棄市。建罪不治。後數使使至長安迎徵臣,魯恭王太后聞之,遺徵臣書曰:“國中口語籍籍,慎無復至江都。”後建使謁者吉請問共太后,太后泣謂吉:“歸以吾言謂而王,王前事漫漫,今當自謹,獨不聞燕、齊事乎?言吾爲而王泣也!吉歸,致共太后語,建大怒,擊吉,斥之。” 建遊章臺宮,令四女子乘小船,建以足蹈覆其船,四人皆溺,二人死。後遊雷波,天大風,建使郎二人乘小船入波中。船覆,兩郎溺,攀船,乍見乍沒。建臨觀大笑,令皆死。 宮人姬八子有過者,輒令裸立擊鼓,或置樹上,久者三十日乃得衣;或髡鉗以鉛杵舂,不中程,輒掠;或縱狼令齧殺之,建觀而大笑;或閉不食,令餓死。凡殺不辜三十五人。建欲令人與禽獸交而生子,強令宮人裸而四據,與羝羊及狗交。專爲淫虐,自知罪多,國中多欲告言者,建恐誅,心內不安,與其後成光共使越婢下神,祝詛上。與郎中令等語怨望:“漢廷使者即復來覆我,我決不獨死!” 建亦頗聞淮南、衡山陰謀,恐一日發,爲所並,遂作兵器。號王后父胡應爲將軍。中大夫疾有材力,善騎射,號曰靈武君。作治黃屋蓋,刻皇帝璽,鑄將軍、都尉金銀印,作漢使節二十、綬千餘,具置軍官品員及拜爵封侯之賞,具天下之輿地及軍陳圖。遺人通越繇王閩侯,遺以錦帛奇珍,繇王閩侯亦遺建荃、葛、珠璣、犀甲、翠羽、蝯熊奇獸,數通使往來,約有急相助。及淮南事發,治黨與,頗連及建,建使人多推金錢絕其獄。 後復謂近臣曰:“我爲王,詔獄歲至,生又無歡怡日,壯士不坐死,欲爲人所不能爲耳。”建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,載天子旗出。積數歲,事發覺,漢遣丞相長史與江都相雜案,索得兵器、璽、綬、節反具,有司請捕誅建。制曰:“與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。”議皆曰:“建失臣子道,積久,輒蒙不忍,遂謀反逆。所行無道,雖桀、紂惡不至於此。天誅所不赦,當以謀反法誅。”有詔宗正、廷尉即問建。建自殺,後成光等皆棄市。六年國除,地入於漢,爲廣陵郡。 絕百二十一年,平帝時新都侯王莽秉政,興滅繼絕,立建弟盱眙侯子宮爲廣陵王,奉易王后。莽篡,國絕。 膠西於王端,孝景前三年立。爲人賊盭,又陰痿,一近婦人,病數月。有所愛幸少年,以爲郎。郎與後宮亂,端禽滅之,及殺其子母。數犯法,漢公卿數請誅端,天子弗忍,而端所爲滋甚。有司比再請,削其國,去太半。端心慍,遂爲無訾省。府庫壞漏,盡腐財物,以鉅萬計,終不得收徙。令吏毋得收租賦。端皆去衛,封其宮門,從一門出入。數變名姓,爲布衣,之它國。 相二千石至者,奉漢法以治,端輒求其罪告之,亡罪者詐藥殺之。所以設詐究變,強足以距諫,知足以飾非。相二千石從王治,則漢繩以法。故膠西小國,而所殺傷二千石甚衆。 立四十七年薨,無子,國除。地入於漢,爲膠西郡。 趙敬肅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立爲廣川王。趙王遂反破後,徙王趙。彭祖爲人巧佞,卑諂足共,而心刻深,好法律,持詭辯以中人。多內寵姬及子孫。相二千石欲奉漢法以治,則害於王家。是以每相二千石至,彭祖衣帛布單衣,自行迎除舍,多設疑事以詐動之,得二千石失言,中忌諱,輒書之。二千石欲治者,則以此迫劫;不聽,乃上書告之,及污以奸利事。彭祖立六十餘年,相二千石無能滿二歲,輒以罪去,大者死,小者刑。以故二千石莫敢治,而趙王擅權。使使即縣爲賈人榷會,入多於國租稅。以是趙王家多金錢,然所賜姬諸子,亦盡之矣。 彭祖不好治宮室禨祥,好爲吏。上書願督國中盜賊。常夜從走卒行徼邯鄲中。諸使過客,以彭祖險陂,莫敢留邯鄲。 久之,太子丹與其女弟及同產姊奸。江充告丹淫亂,又使人椎埋攻剽,爲奸甚衆。武帝遣使者發吏卒捕丹,下魏郡詔獄,治罪至死。彭祖上書冤訟丹,願從國中勇敢擊匈奴,贖丹罪,上不許。久之,竟赦出。後彭祖入朝,因帝姊平陽、隆慮公主求復立丹爲太子,上不許。 彭祖取江都易王寵姬,王建所奸淖姬者,甚愛之,生一男,號淖子。彭祖以徵和元年薨,諡敬肅王。彭祖薨時,淖姬兄爲漢宦者,上召問:“淖子何如?”對曰:“爲人多欲。”上曰:“多欲不宜君國子民。”問武始侯昌,曰:“無咎無譽。”上曰:“如是可矣。”遣使者立昌,是爲頃王,十九年薨。子懷王尊嗣,五年薨。無子,絕二歲。宣帝立尊弟高,是爲哀王,數月薨。子共王充嗣,五十六年薨。子隱嗣,王莽時絕。 初,武帝復以親親故,立敬肅王小子偃爲平幹王,是爲頃王,十一年薨。子繆王元嗣,二十五年薨。大鴻臚禹奏:“元前以刃賊殺奴婢,子男殺謁者,爲刺史所舉奏,罪名明白。病先令,令能爲樂奴婢從死,迫脅自殺者凡十六人,暴虐不道。故《春秋》之義,誅君之子不宜立。元雖未伏誅,不宜立嗣。”奏可,國除。 中山靖王勝以孝景前三年立。武帝初即位,大臣懲吳、楚七國行事,議者多冤晁錯之策,皆以諸侯連城數十,泰強,欲稍侵削,數奏暴其過懲。諸侯王自以骨肉至親,先帝所以廣封連城,犬牙相錯者,爲盤石宗也。今或無罪,爲臣下所侵辱,有司吹毛求疵,笞服其臣,使證其君,多自以侵冤。 建元三年,代王登、長沙王發、中山王勝、濟川王明來朝,天子置酒,勝聞樂聲而泣。問其故,勝對曰: 臣聞悲者不可爲累欷,思者不可爲嘆息。故高漸離擊築易水之上,荊軻爲之低而不食;雍門子壹微吟,孟嘗君爲之於邑。今臣心結日久,每聞幼眇之聲,不知涕泣之橫集也。 夫衆喣漂山,聚蚊成雷,朋黨執虎,十夫橈椎。是以文王拘於牖里,孔子厄於陳、蔡。此乃烝庶之風成,增積之生害也。臣身遠與寡,莫爲之先,衆口鑠金,積毀銷骨,叢輕折軸,羽翮飛肉,紛驚逢羅,潸然出涕。 臣聞白日曬光,幽隱皆照;明月曜夜,蚊虻宵見。然雲蒸列布,沓冥晝昏;塵埃布覆,昧不見泰山。何則?物有蔽之也。今臣雍閼不得聞,讒言之徒蜂生,道遼路遠,曾莫爲臣聞,臣竊自悲也。 臣聞社鼷不灌,屋鼠不薰。何則?所託者然也。臣雖薄也,得蒙肺附;位雖卑也,得爲東藩,屬又稱兄。今羣臣非有葭莩之親,鴻毛之重,羣居黨議,朋友相爲,使夫宗室擯卻,骨肉冰釋。斯伯奇所以流離,比干所以橫分也。《詩》雲“我心憂傷,惄焉如搗;假寐永嘆,唯憂用老;心之憂矣,疢如疾首”,臣之謂也。 具以吏所侵聞。於是上乃厚諸侯之禮,省有司所奏諸侯事,加親親之恩焉。其後更用主父偃謀,令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,而漢爲定製封號,輒別屬漢郡。漢有厚恩,而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。 勝爲人樂酒好內,有子百二十餘人。常與趙王彭祖相非曰:“兄爲王,專代吏治事。王者當日聽音樂,御聲色。”趙王亦曰:“中山王但奢淫,不佐天子拊循百姓,何以稱爲藩臣!” 四十二年薨。子哀王昌嗣,一年薨。子康王昆侈嗣,二十一年薨。子頃王輔嗣,四年薨。子憲王福嗣,十七年薨。子懷王循嗣,十五年薨,無子,絕四十五歲。成帝鴻嘉二年,復立憲王弟孫利鄉侯子云客,是爲廣德夷王。二年薨,無子,絕十四歲。哀帝復立雲客弟廣漢爲廣平王。薨,無後。平帝元始二年,復立廣川惠王曾孫倫爲廣德王,奉靖王后。王莽時絕。 長沙定王發,母唐姬,故程姬侍者。景帝召程姬,程姬有所避,不願進,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。上醉,不知,以爲程姬而幸之,遂有身。已乃覺非程姬也。及生子,因名曰發。以孝景前二年立。以其母微無寵,故王卑溼貧國。二十八年薨。子戴王庸嗣,二十七年薨。子頃王鮒鮈嗣,十七年薨。子剌王建德嗣,宣帝時坐獵縱火燔民九十六家,殺二人,又以縣官事怨內史,教人誣告以棄市罪,削八縣,罷中尉官。三十四年薨。子煬王旦嗣,二年薨。無子,絕歲餘。元帝初元三年復立旦弟宗,是爲孝王,五年薨。子魯入嗣,王莽時絕。 廣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立,十三年薨。子繆王齊嗣,四十四年薨。初,齊有幸臣乘距,已而有罪,欲誅距。距亡,齊因禽其宗族。距怨王,乃上書告齊與同產奸。是後,齊數告言漢公卿及倖臣所忠等,又告中尉蔡彭祖捕子明,罵曰:“吾盡汝種矣!”有司案驗,不如王言,劾齊誣罔,大不敬,請系治。齊恐,上書願與廣川勇士奮擊匈奴,上許之,未發,病薨。有司請除國,奏可。 後數月,下詔曰:“廣川惠王於朕爲兄,朕不忍絕其宗廟,其以惠王孫去爲廣川王。”去即繆王齊太子也,師受《易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孝經》皆通,好文辭、方技、博弈、倡優。其殿門有成慶畫,短衣大絝長劍,去好之,作七尺五寸劍,被服皆效焉。有幸姬王昭平、王地餘,許以爲後。去嘗疾,姬陽成昭信侍視甚謹,更愛之。去與地餘戲,得袖中刀,笞問狀,服欲與昭平共殺昭信。笞問昭平,不服,以鐵針針之,強服。乃會諸姬,去以劍自擊地餘,令昭信擊昭平,皆死。昭信曰:“兩姬婢且泄口。”復絞殺從婢三人。後昭信病,夢見昭平等以狀告去。去曰:“虜乃復見畏我!獨可翻燒耳。”掘出屍,皆燒爲灰。 後去立昭信爲後;幸姬陶望卿爲脩靡夫人,主繒帛;崔脩成爲明貞夫人,主永巷。昭信復譖望卿曰:“與我無禮,衣服常鮮于我,盡取善繒丐諸宮人。”去曰:“若數惡望卿,不能減我愛;設聞其淫,我亨之矣。”後昭信謂去曰:“前畫工畫望卿舍,望卿袒裼傅粉其傍。又數出入南戶窺郎吏,疑有奸。”去曰:“善司之。”以故益不愛望卿。後與昭信等飲,諸姬皆侍,去爲望卿作歌曰:“背尊章,嫖以忽,謀屈奇,起自絕。行周流,自生患,諒非望,今誰怨!”使美人相和歌之。去曰:“是中當有自知者。”昭信知去已怒,即誣言望卿歷指郎吏臥處,具知其主名,又言郎中令錦被,疑有奸。去即與昭信從諸姬至望卿所,裸其身,更擊之。令諸姬各持燒鐵共灼望卿。望卿走,自投井死。昭信出之,椓杙其陰中,割其鼻脣,斷其舌。謂去曰:“前殺昭平,反來畏我,今欲靡爛望卿,使不能神。”與去共支解,置大鑊中,取桃灰毒藥並煮之,召諸姬皆臨觀,連日夜靡盡。復共殺其女弟都。 後去數召姬榮愛與飲,昭信復譖之,曰:“榮姬視瞻,意態不善,疑有私。”時愛爲去刺方領繡,去取燒之。愛恐,自投井。出之未死,笞問愛,自誣與醫奸。去縛系柱,燒刀灼潰兩目,生割兩股,銷鉛灌其口中。愛死,支解以棘埋之。諸幸於去者,昭信輒譖殺之,凡十四人,皆埋太后所居長壽宮中。宮人畏之,莫敢復迕。 昭信欲擅愛,曰:“王使明貞夫人主諸姬,淫亂難禁。請閉諸姬舍門,無令出敖。”使其大婢爲僕射,主永巷,盡封閉諸舍,上籥於後,非大置酒召,不得見。去憐之,爲作歌曰:“愁莫愁,居無卿。心重結,意不舒。內茀鬱,憂哀積。上不見天,生何益!日崔隤,時不再。願棄軀,死無悔。”令昭信聲鼓爲節,以教諸姬歌之,歌罷輒歸永巷,封門。獨昭信兄子初爲乘華夫人,得朝夕見。昭信與去從十餘奴博飲遊敖。 初,去年十四五,事師受《易》,師數諫正去,去益大,逐之。內史請以爲掾,師數令內史禁切王家。去使奴殺師父子,不發覺。後去數置酒,令倡俳裸戲坐中以爲樂。相彊劾繫倡,闌入殿門,奏狀。事下考案,倡辭,本爲王教脩靡夫人望卿弟都歌舞。使者召望卿、都,去對“皆淫亂自殺”。會赦不治。望卿前亨煮,即取他死人與都死並付其母。母曰:“都是,望卿非也。”數號哭求死,昭信令奴殺之。奴得,辭服。本始三年,相內史奏狀,具言赦前所犯。天子遣大鴻臚、丞相長史、御史丞、廷尉正雜治鉅鹿詔獄,奏請逮捕去後昭信。制曰:“王后昭信、諸姬奴婢證者皆下獄。”辭服。有司復請誅王。制曰:“與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博士議。”議者皆以爲去悖虐,聽後昭信讒言,燔燒亨煮,生割剝人,距師之諫,殺其父子。凡殺無辜十六人,至一家母子三人,逆節絕理。其十五人在赦前,大惡仍重,當伏顯戮以示衆。制曰:“朕不忍致王於法,議其罰。”有司請廢勿王,與妻子徙上庸。奏可。與湯沐邑百戶。去道自殺,昭信棄市。 立二十二年,國除。後四歲,宣帝地節四年,復立去兄文,是爲戴王。文素正直,數諫王去,故上立焉,二年薨。子海陽嗣,十五年,坐畫屋爲男女裸交接,置酒請諸父姊妹飲,令仰視畫;又海陽女弟爲人妻,而使與倖臣奸;又與從弟調等謀殺一家三人,已殺。甘露四年坐廢,徙房陵,國除。後十五年,平帝元始二年,復立戴王弟襄隄侯子愈爲廣德王,奉惠王后,二年薨。子赤嗣,王莽時絕。 膠東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立,二十八年薨。淮南王謀反時,寄微聞其事,私作兵車鏃矢,戰守備,備淮南之起。及吏治淮南事,辭出之。寄於上最親,意自傷,發病而死,不敢置後。於是上聞寄有長子賢,母無寵,少子慶,母愛幸,寄常欲立之,爲非次,因有過,遂無所言。上憐之,立賢爲膠東王,奉康王祀,而封慶爲六安王,王故衡山地。膠東王賢立十五年薨,諡爲哀王。子戴王通平嗣,二十四年薨。子頃王音嗣,五十四年薨。子共王授嗣,十四年薨。子殷嗣,王莽時絕。 六安共王慶立三十八年薨。子夷王祿嗣,十年薨。子繆王定嗣,二十二年薨。子頃王光嗣,二十七年薨。子育嗣,王莽時絕。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立,十二年薨。無子,國除。 常山憲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立。舜,帝少子,驕淫,數犯禁,上常寬之。三十一年薨,子勃嗣爲王。 初,憲王有不愛姬生長男梲,梲以母無寵故,亦不得幸於王。王后脩生太子勃。王內多,所幸姬生子平、子商,王后稀得幸。及憲王疾甚,諸幸姬侍病,王后以妒媢不常在,輒歸舍。醫進藥,太子勃不自嘗藥,又不宿留侍疾。及王薨,王后、太子乃至。憲王雅不以梲爲子數,不分與財物。郎或說太子、王后,令分梲財,皆不聽。太子代立,又不收恤梲。梲怨王后及太子。漢使者視憲王喪,梲自言憲王病時,王后、太子不侍,及薨,六日出舍,太子勃私奸、飲酒、博戲、擊築,與女子載馳,環城過市,入獄視囚。天子遣大行騫驗問,逮諸證者,王又匿之。吏求捕,勃使人致擊笞掠,擅出漢所疑囚。有司請誅勃及憲王后脩。上曰:“脩素無行,使梲陷之罪。勃無良師傅,不忍致誅。”有司請廢勿王,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,上許之。 勃王數月,廢,國除。月餘,天子爲最親,詔有司曰:“常山憲王早夭,後、妾不和,適、孽誣爭,陷於不誼以滅國,朕甚閔焉。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,爲真定王;子商三萬戶,爲泗水王。”頃王平立二十五年薨。子烈王偃嗣,十八年薨。子孝王申嗣,三十三年薨。子安王雍嗣,二十六年薨。子共王普嗣,十五年薨。子陽嗣,王莽時絕。 泗水思王商立十二年薨。子哀王安世嗣,一年薨,無子。於是武帝憐泗水王絕,復立安世弟賀,是爲戴王。立二十二年薨,有遺腹子爰,相內史不以聞。太后上書,昭帝閔之,抵相內史罪,立爰,是爲勤王。立三十九年薨。子戾王駿嗣,三十一年薨。子靖嗣,王莽時絕。 贊曰:昔魯哀公有言:“寡人生於深宮之中,長於婦人之手,未嘗知憂,未嘗知懼。”信哉斯言也!雖欲不危亡,不可得已。是故古人以宴安爲鴆毒,亡德而富貴,謂之不幸。漢興,至於孝平,諸侯王以百數,率多驕淫失道。何則?沉溺放恣之中,居勢使然也。自凡人猶繫於習俗,而況哀公之倫乎!夫唯大雅,卓爾不羣,河間獻王近之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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