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州鄞县人,字直翁,号真隐居士。史诏孙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,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。孝宗即位,累除参知政事。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,力主守江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首言赵鼎、李光无罪,申辨岳飞之冤。旋因反对张浚北伐,为御史王十朋所劾,罢知绍兴府。淳熙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寻以事求去,除太保致仕。卒谥文惠,改谥忠定。有《尚书讲义》、《鄮峰真隐漫录》等。
原文
人生贵适意,安佚固有以。
便嬖足使令,臧获皆率俾。
婢实居深闺,奴当立阶戺。
内外傥致严,家法斯尽理。
怙势以作威,招权自丰己。
奴或有是人,刑罚不可弛。
衔冤恣狠傲,妒宠专负恃。
奴或有是人,斥逐其可已。
处众能包容,见得思廉耻。
守分每知足,爱主常归美。
忠谨辈行服,和柔姊妹喜。
为之有室家,周旋表终始。
其或小瑕痹,过误非奸宄。
第当明戒饬,勿遽施鞭捶。
其或肆谗间,作意生荆杞。
第当亲骨肉,不可党奴婢。
骨肉长聚头,奴婢安可儗。
凡百御下人,读此味其旨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人生貴適意,安佚固有以。
便嬖足使令,臧獲皆率俾。
婢實居深閨,奴當立階戺。
內外儻致嚴,家法斯盡理。
怙勢以作威,招權自豐己。
奴或有是人,刑罰不可弛。
銜冤恣狠傲,妒寵專負恃。
奴或有是人,斥逐其可已。
處衆能包容,見得思廉恥。
守分每知足,愛主常歸美。
忠謹輩行服,和柔姊妹喜。
爲之有室家,周旋表終始。
其或小瑕痹,過誤非奸宄。
第當明戒飭,勿遽施鞭捶。
其或肆讒間,作意生荊杞。
第當親骨肉,不可黨奴婢。
骨肉長聚頭,奴婢安可儗。
凡百御下人,讀此味其旨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