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河南信阳人,字仲默,号大复。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
原文
种瓠东园内瓠叶,从风翻绿蒂飘长。
带素花密以繁虽,无百尺根枝蔓自。
缠绵雨露冒时泽,阳晖被朝暄窃比。
女萝草附身托高,垣绿畛齐结食岂。
贵充盘飧愿为连,理杯长以奉君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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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種瓠東園內瓠葉,從風翻綠蒂飄長。
帶素花密以繁雖,無百尺根枝蔓自。
纏綿雨露冒時澤,陽暉被朝暄竊比。
女蘿草附身託高,垣綠畛齊結食豈。
貴充盤飧願爲連,理杯長以奉君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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