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河南信阳人,字仲默,号大复。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
原文
柱史事沉冥,行骢到我亭。
数章天北极,只字斗南星。
坐久莺初唤,吟馀草更青。
朱弦山水调,凄切为君停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柱史事沉冥,行驄到我亭。
數章天北極,隻字斗南星。
坐久鶯初喚,吟餘草更青。
朱弦山水調,悽切爲君停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