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渡涧穿林夕未休,野人篝火引前驺。
惊从略彴滩声急,喜见廜㢝草盖修。
云卧自惊魂梦冷,星驰先恼肺肝愁。
乞身老我双溪上,记取端能赋远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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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渡澗穿林夕未休,野人篝火引前騶。
驚從略彴灘聲急,喜見廜㢝草蓋修。
雲臥自驚魂夢冷,星馳先惱肺肝愁。
乞身老我雙溪上,記取端能賦遠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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