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原文
白首诗书草莽臣,伏生应笑是前身。
仙家岂羡朱门贵,海屋今看紫绶新。
梦里云山长是客,醉来花径易逢春。
他年玉树天香发,重拜鸾书下紫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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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白首詩書草莽臣,伏生應笑是前身。
仙家豈羨朱門貴,海屋今看紫綬新。
夢裏雲山長是客,醉來花徑易逢春。
他年玉樹天香發,重拜鸞書下紫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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