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州鄞县人,字直翁,号真隐居士。史诏孙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,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。孝宗即位,累除参知政事。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,力主守江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首言赵鼎、李光无罪,申辨岳飞之冤。旋因反对张浚北伐,为御史王十朋所劾,罢知绍兴府。淳熙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寻以事求去,除太保致仕。卒谥文惠,改谥忠定。有《尚书讲义》、《鄮峰真隐漫录》等。
原文
徂徕不可倚,衡茅迹已陈。
凛凛盖代气,千载日日新。
拭眼登高堂,佳名信可人。
向来子石子,无乃公前身。
作颂拟清庙,未免世俗嗔。
偃蹇百僚底,见有双眉颦。
公今文章伯,笔力重万钧。
庙堂有夔卨,此道公当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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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徂徠不可倚,衡茅跡已陳。
凜凜蓋代氣,千載日日新。
拭眼登高堂,佳名信可人。
向來子石子,無乃公前身。
作頌擬清廟,未免世俗嗔。
偃蹇百僚底,見有雙眉顰。
公今文章伯,筆力重萬鈞。
廟堂有夔卨,此道公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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