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只着南冠不著缨,掉头防我问功名。
数椽茅屋有时漏,一垡野田无具耕。
酒地定能容胜践,墨畦终拟过平生。
扣舷归去蒹葭闹,后夜相思看月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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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只着南冠不著纓,掉頭防我問功名。
數椽茅屋有時漏,一垡野田無具耕。
酒地定能容勝踐,墨畦終擬過平生。
扣舷歸去蒹葭鬧,後夜相思看月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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