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原文
信宿韶光几度新,乌衣门巷已成尘。
画堂去住常如客,草屋栖迟不厌贫。
一别岂能忘故主,重来犹得寄閒身。
社前为报丰年兆,谷口应逢郑子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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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信宿韶光幾度新,烏衣門巷已成塵。
畫堂去住常如客,草屋棲遲不厭貧。
一別豈能忘故主,重來猶得寄閒身。
社前爲報豐年兆,谷口應逢鄭子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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