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是,字丽中,别字天然,号丹霞老人。本姓曾,名起莘。番禺人。年十七补诸生,与里人梁朝钟、黎遂球、罗宾王、陈学佺辈,并以高才纵谈时事,举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乡试第二。会试不第,谒僧道独于庐山,祝发于归宗寺。既返广州,主法诃林。明亡,徙番禺雷峰,创建海云寺,举家事佛。孤臣节士,皈依者众。历主福州长庆、庐山归宗,及海幢、华首、丹霞、介庵诸刹,晚年主法雷峰。著有《瞎堂诗集》等。清陈伯陶编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卷四有传。
原文
莫买他人坟,坟地不可耕。
人骨在地下,掘地伤人心。
人心讵残忍,天性难为贫。
饥寒在目前,安知祖父亲。
孝弟随所知,名实互主宾。
所知有时昧,不如不知真。
买坟与卖坟,相安世上情。
我自不掘地,岂共仁义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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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莫買他人墳,墳地不可耕。
人骨在地下,掘地傷人心。
人心詎殘忍,天性難爲貧。
飢寒在目前,安知祖父親。
孝弟隨所知,名實互主賓。
所知有時昧,不如不知真。
買墳與賣墳,相安世上情。
我自不掘地,豈共仁義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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