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邛州蒲江人,字华父,号鹤山。宁宗庆元五年进士。累知嘉定府。史弥远入相,了翁力辞召命,居白鹤山授徒讲学。历知汉州、眉州,在蜀凡十七年。入为兵部郎中,至权工部侍郎。遭诬劾降三官,靖州居住。后复职,擢潼川路安抚使、知泸州,筑城修武备,兴学校。曾上章论十弊,召还,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。以端明殿学士同佥书枢密院事,督视京湖军马。后除知绍兴府、浙东安抚使,官终知福州、福建安抚使。卒谥文靖。有《鹤山集》、《九经要义》、《师友雅言》等。
原文
曾向君王说,臣愿守嘉州。风流别乘初届,元在越王楼。湖上龟鱼何事,桥上雁犀谁使,争挽海山舟。便遣旧姻娅,解后作斯游。
晚风清,初暑涨,暮云收。公堂高会,恍疑仙女下罗浮。好是中郎有女,况是史君有妇,同对藕花洲。拟把鹤山月,换却鉴湖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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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曾向君王說,臣願守嘉州。風流別乘初屆,元在越王樓。湖上龜魚何事,橋上雁犀誰使,爭挽海山舟。便遣舊姻婭,解後作斯遊。
晚風清,初暑漲,暮雲收。公堂高會,恍疑仙女下羅浮。好是中郎有女,況是史君有婦,同對藕花洲。擬把鶴山月,換卻鑑湖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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