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苏州府吴县人,初名理,字元玉,号天全。有文武才,通天官、地理、兵法、水利等学。宣德八年进士。授编修。进侍讲。正统末土木堡之变后倡言南迁,受于谦等斥责。后乃改名有贞。景泰中治河,开广济渠以疏水,浚漕渠以通粮运,塞沙湾决口成功。进左副都御史,为石亨定计,拥英宗复辟,封武功伯兼华盖殿大学士。诬杀于谦、王文。中外侧目。得志后欲与石亨等立异,遂被构下狱,发云南金齿卫为民。释归卒。有《武功集》。
原文
男儿事征战,所愿树奇勋。
奈何作奴隶,生死随将军。
寇来不得击,寇去我始闻。
顾惭腰间剑,空有星斗文。
岂不为主用,坐与铅刀群。
身犹执麾盖,茅土何时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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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男兒事征戰,所願樹奇勳。
奈何作奴隸,生死隨將軍。
寇來不得擊,寇去我始聞。
顧慚腰間劍,空有星斗文。
豈不爲主用,坐與鉛刀羣。
身猶執麾蓋,茅土何時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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