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安徽桐城人,字凤九,一字灵皋,晚号望溪。康熙四十五年会试中式,以母病归,未应殿试。五十年,以为戴名世《南山集》作序,下狱。两年后,免罪入旗。因大学士李光地荐,入直南书房,改直蒙养斋,充武英殿修书总裁。世宗即位,得出旗归原籍。雍正、乾隆间,历内阁学士、礼部侍郎,以事削衔。为学宗程朱,文章学韩欧,为桐城派古文初祖,号为一代正宗。曾奉高宗命,选八股文成《钦定四书文》。有《望溪文集》。
原文
戊戌秋九月,余归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敞布单衣,不袜不履,而主人挞击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东西家,曰“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区,畜产什器粗具,恐孺子长而与之分,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;夜则闭之户外,严风起,弗活矣。”余至京师,再书告京兆尹,宜檄县捕诘,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。
逾岁四月,复过此里,人曰:“孺子果以是冬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为他人有矣。”叩以“吏曾呵诘乎?”则未也。
昔先王以道明民,犹恐顽者不喻,故“以乡八刑纠万民”,其不孝、不弟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者,则刑随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则相及,所以闭其涂,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。管子之法,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,转相督察,而罪皆及于所司。盖周公所虑者,民俗之偷而已,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,此可以观世变矣。
翻译
戊戌年秋九月,我从塞上回京师,在石槽过夜。旅店的小男孩身体瘦弱可怜,穿着破布单衣,没有鞋袜穿,而店主人很凶狠地用鞭子抽打他,小孩儿哭得很凄惨。问左右邻居人家,他们说:“这是店主人的哥哥留下的孤儿。他们有一小块田地,牲口农具生活用品大体都具备,店主人怕这小孩儿长大了和他分家产,所以不管他受冷挨饿,只差遣他干苦活。夜里就把他关在门外,寒风一刮,就活不成了。”我到了京师,两次写信告诉京兆尹说:“应该下文叫县里将店主人捉拿审问,让乡邻担保他以后对小男孩好,然后再放他。”
第二年四月,我再次路过这里,乡里人说:“那小男孩果然在那一年冬天死去了,店主人也突然死了,他的妻子儿女、田地房屋、牲口财物都归别人所有了。”我问他们:“县里官吏曾经训斥审问过店主人吗?”那却还没有。
从前先王用道义开导百姓,还担心愚顽的人不明白,所以用“乡八刑”来督察百姓守法,对那些不孝父母,不顺从兄长,家庭不和睦,姻亲不和善,对朋友不讲信用,见别人有危难不帮助的人,就按刑法给以处罚,五家相互担保,有犯奇怪邪恶罪行的,便五家都牵连到,以此来堵住百姓犯罪的途径,使百姓无从产生邪恶念头。管子的法制,则是从乡师到什伍的负责人,互相监督,出现了犯罪的,都要追究司法官吏。原来周公所担心的,只是百姓习惯于苟且偷安。至于管子,又更担心官吏玩忽职守,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世道的变化。
释义/赏析
逆旅:客店。逆,迎,迎客之所谓逆旅,即客店。
逆旅小子:客店里的小男孩。
戊戌:康熙五十七年(公元1718年)。
石槽:在清京兆顺义县(今北京顺义县)西北三十里,此处有清代行宫。
羸(1éi):瘦弱。
敞:敞着,意义为穿着
其兄之孤:店主之兄死后留下的孤儿。孤,父亲去世者为孤。
粗具:大体具备。
严风:寒风。
京兆尹:京师地区的长官。尹,地方行政长官。
保任:担保。
乡八刑:周代实行于地方上的刑法。周制以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乡。八刑,对不孝、不悌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、造言、乱民等八种行为的刑罚。
“以乡八刑纠万民”:见于《周礼·地官大司徒》。
不弟(ti):不顺从兄长。第,同“悌”。
睦:亲于家族。
不姻:做媳妇不和夫家和好。
不任:朋友间不讲信用。
不恤:见别人有危难不帮助。
管子:管仲,名夷吾,春秋时齐国政治家,被齐桓公任命为卿,改革政治,加强法制,使齐国迅速强大起来。
乡师:周代司徒的下属,为监察地方事务的官员。
什伍:古代的一种户籍编制,五家为伍,十家为什。
遁:玩忽职守,逃避责任。
繁体原文
戊戌秋九月,余歸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敞布單衣,不襪不履,而主人撻擊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東西家,曰“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區,畜産什器粗具,恐孺子長而與之分,故不恤其寒飢而苦役之;夜則閉之戶外,嚴風起,弗活矣。”余至京師,再書告京兆尹,宜檄縣捕詰,俾鄉鄰保任而後釋之。
逾歲四月,復過此里,人曰:“孺子果以是冬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爲他人有矣。”叩以“吏曾呵詰乎?”則未也。
昔先王以道明民,猶恐頑者不喩,故“以鄉八刑糾萬民”,其不孝、不弟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者,則刑隨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則相及,所以閉其塗,使民無由動於邪惡也。管子之法,則自鄉師以至什伍之長,轉相督察,而罪皆及於所司。蓋周公所慮者,民俗之偷而已,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,此可以觀世變矣。
翻译
戊戌年秋九月,我從塞上回京師,在石槽過夜。旅店的小男孩身體瘦弱可憐,穿著破布單衣,沒有鞋襪穿,而店主人很兇狠地用鞭子抽打他,小孩兒哭得很凄慘。問左右鄰居人家,他們説:“這是店主人的哥哥留下的孤兒。他們有一小塊田地,牲口農具生活用品大體都具備,店主人怕這小孩兒長大了和他分家産,所以不管他受冷捱餓,衹差遣他幹苦活。夜裏就把他關在門外,寒風一颳,就活不成了。”我到了京師,兩次寫信告訴京兆尹説:“應該下文叫縣里將店主人捉拏審問,讓鄉鄰擔保他以後對小男孩好,然後再放他。”
第二年四月,我再次路過這裏,鄉里人説:“那小男孩果然在那一年冬天死去了,店主人也突然死了,他的妻子兒女、田地房屋、牲口財物都歸別人所有了。”我問他們:“縣里官吏曾經訓斥審問過店主人嗎?”那卻還沒有。
從前先王用道義開導百姓,還擔心愚頑的人不明白,所以用“鄉八刑”來督察百姓守法,對那些不孝父母,不順從兄長,家庭不和睦,姻親不和善,對朋友不講信用,見別人有危難不幫助的人,就按刑法給以處罰,五家相互擔保,有犯奇怪邪惡罪行的,便五家都牽連到,以此來堵住百姓犯罪的途徑,使百姓無從産生邪惡念頭。管子的法制,則是從鄉師到什伍的負責人,互相監督,出現了犯罪的,都要追究司法官吏。原來周公所擔心的,衹是百姓習慣於苟且偷安。至於管子,又更擔心官吏玩忽職守,從這點也可以看出世道的變化。
释义/赏析
逆旅:客店。逆,迎,迎客之所謂逆旅,即客店。
逆旅小子:客店裏的小男孩。
戊戌:康熙五十七年(公元1718年)。
石槽:在清京兆順義縣(今北京順義縣)西北三十里,此處有清代行宮。
羸(1éi):瘦弱。
敞:敞著,意義爲穿著
其兄之孤:店主之兄死後留下的孤兒。孤,父親去世者爲孤。
粗具:大體具備。
嚴風:寒風。
京兆尹:京師地區的長官。尹,地方行政長官。
保任:擔保。
鄉八刑:周代實行於地方上的刑法。周制以一萬二千五百戶爲鄉。八刑,對不孝、不悌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、造言、亂民等八種行爲的刑罰。
“以鄉八刑糾萬民”:見於《周禮·地官大司徒》。
不弟(ti):不順從兄長。第,同“悌”。
睦:親於家族。
不姻:做媳婦不和夫家和好。
不任:朋友間不講信用。
不恤:見別人有危難不幫助。
管子:管仲,名夷吾,春秋時齊國政治家,被齊桓公任命爲卿,改革政治,加強法制,使齊國迅速強大起來。
鄉師:周代司徒的下屬,爲監察地方事務的官員。
什伍:古代的一種戶籍編制,五家爲伍,十家爲什。
遁:玩忽職守,逃避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