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此身传马与时移,过尽三馀又一归。
野炬占风迷夜色,村肴宿岁待晨晞。
鬓华老去能馀几,心赏春来转觉非。
惭愧君恩许闲佚,食蔬那比首阳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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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此身傳馬與時移,過盡三餘又一歸。
野炬佔風迷夜色,村餚宿歲待晨晞。
鬢華老去能餘幾,心賞春來轉覺非。
慚愧君恩許閒佚,食蔬那比首陽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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