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原文
昔日姑苏台,终朝麋鹿游。
五丁苦其力,何曾得金牛。
夷齐与景公,同尽北山丘。
浊醪与粗饭,一饱吾何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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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昔日姑蘇臺,終朝麋鹿遊。
五丁苦其力,何曾得金牛。
夷齊與景公,同盡北山丘。
濁醪與粗飯,一飽吾何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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