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刚中,字亨仲,婺州金华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,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,年六十七岁。登绍兴进士甲科。累官四川宣抚副使,治蜀颇有方略,威震境内。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;后桧怒其在蜀专擅,罢责桂阳军居住。再责濠州团练副使,复州安置;再徙封州卒。桧死,追谥忠愍。刚中著有北山集(一名腹笑编)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又有周易窥余、经史专音等,并传於世。
原文
比屋皆良民,为盗岂无以。
富足义所生,贫穷盗之始。
冻饿家无储,追呼官不已。
妖幻随鼓之,安得不群起。
纵火资盗威,势固自应尔。
可笑说者愚,辄欲效柳子。
赤文而白章,召祸岂其理。
东南瓦砾墟,所向辄千里。
如何好事者,逐此不逐彼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比屋皆良民,爲盜豈無以。
富足義所生,貧窮盜之始。
凍餓家無儲,追呼官不已。
妖幻隨鼓之,安得不羣起。
縱火資盜威,勢固自應爾。
可笑說者愚,輒欲效柳子。
赤文而白章,召禍豈其理。
東南瓦礫墟,所向輒千里。
如何好事者,逐此不逐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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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