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台州仙居人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。高宗绍兴二年进士。为秘书省正字,以不附秦桧,出为处、婺、越三州通判。后除殿中侍御史,力主高宗亲征。孝宗即位,历知婺州、绍兴、临安,累迁吏部侍郎。以刚直见忌,求去。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。卒谥康肃。有《湖山集》。
原文
白发有公道,古来人尽然。
我初未四十,霜雪已满颠。
黄子我同岁,比我还更贤。
时命未遇合,退藏非自捐。
不须悲晚景,不须怨苍天。
如君岂长贫,时主方御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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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白髮有公道,古來人盡然。
我初未四十,霜雪已滿顛。
黃子我同歲,比我還更賢。
時命未遇合,退藏非自捐。
不須悲晚景,不須怨蒼天。
如君豈長貧,時主方御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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