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邛州蒲江人,字华父,号鹤山。宁宗庆元五年进士。累知嘉定府。史弥远入相,了翁力辞召命,居白鹤山授徒讲学。历知汉州、眉州,在蜀凡十七年。入为兵部郎中,至权工部侍郎。遭诬劾降三官,靖州居住。后复职,擢潼川路安抚使、知泸州,筑城修武备,兴学校。曾上章论十弊,召还,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。以端明殿学士同佥书枢密院事,督视京湖军马。后除知绍兴府、浙东安抚使,官终知福州、福建安抚使。卒谥文靖。有《鹤山集》、《九经要义》、《师友雅言》等。
原文
行应珩璜女子师,荐修蘋藻大夫妻。
礼门总是行持地,宦海元非爱欲泥。
翚翟相传犹白凤,鹓雏可伏胜黄鸡。
柳州念妹嗟何及,令德章章银笔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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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行應珩璜女子師,薦修蘋藻大夫妻。
禮門總是行持地,宦海元非愛慾泥。
翬翟相傳猶白鳳,鵷雛可伏勝黃雞。
柳州念妹嗟何及,令德章章銀筆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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