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安州安陆人,徙开封雍丘,初名郊,字伯庠,后改字公序。仁宗天圣二年进士第一。累迁翰林学士。宝元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与宰相吕夷简论事不合,出知扬州、郓州。复入参政,改枢密使。皇祐元年拜相。三年,为谏官包拯奏劾不戢子弟,无所建明,出知河南府。旋加使相,充枢密使,封莒国公。英宗即位,改封郑国公,请老致仕。与弟宋祁俱以文学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读书至老不倦,善正讹谬。卒谥元宪。有《国语补音》、《宋元宪集》等。
原文
病馀颇厌肉,欣得僧庐蔬。
僧窗亦明洁,可以观我书。
弟兄冷相对,因著柏酒醉。
酹馀欲拈笔,状乃尔狼狈。
我老固有素,未至形苶具。
其事故可知,宁复论年数。
阿连吾语汝,我计当何取。
学道既无成,何如事农圃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病餘頗厭肉,欣得僧廬蔬。
僧窗亦明潔,可以觀我書。
弟兄冷相對,因著柏酒醉。
酹餘欲拈筆,狀乃爾狼狽。
我老固有素,未至形苶具。
其事故可知,寧復論年數。
阿連吾語汝,我計當何取。
學道既無成,何如事農圃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