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河南信阳人,字仲默,号大复。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
原文
捐弃不待年,幽魂渺仙峤。
庭下孤鸣鸾,悬镜耻自照。
帐冷凝素尘,窗虚耿熠耀。
平生白头吟,空然发悲调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捐棄不待年,幽魂渺仙嶠。
庭下孤鳴鸞,懸鏡恥自照。
帳冷凝素塵,窗虛耿熠耀。
平生白頭吟,空然發悲調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