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台州仙居人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。高宗绍兴二年进士。为秘书省正字,以不附秦桧,出为处、婺、越三州通判。后除殿中侍御史,力主高宗亲征。孝宗即位,历知婺州、绍兴、临安,累迁吏部侍郎。以刚直见忌,求去。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。卒谥康肃。有《湖山集》。
原文
忆在霜台未六旬,尝陈仕宦纵家贫。
岂容七十不纳禄,却为斗升犹牧人。
年齿幸吾今已及,官曹从此不应亲。
愿天许遂终焉志,养此疏慵老大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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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憶在霜臺未六旬,嘗陳仕宦縱家貧。
豈容七十不納祿,卻爲斗升猶牧人。
年齒幸吾今已及,官曹從此不應親。
願天許遂終焉志,養此疏慵老大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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