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原文
卜筑河梁外,为园地更偏。
江流当户转,树影隔溪悬。
似泛仙槎渡,无劳锦缆牵。
柳堤环古岸,竹坞夹斜川。
曳履鱼龙动,披云草木搴。
午桥传别墅,驷马愧前贤。
水石偏宜我,林池别有天。
相过惟二仲,三径彩虹边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卜築河梁外,爲園地更偏。
江流當戶轉,樹影隔溪懸。
似泛仙槎渡,無勞錦纜牽。
柳堤環古岸,竹塢夾斜川。
曳履魚龍動,披雲草木搴。
午橋傳別墅,駟馬愧前賢。
水石偏宜我,林池別有天。
相過惟二仲,三徑彩虹邊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