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原文
家住罗浮下,梅开万树春。
扬州官是阁,水部句还珍。
自失歌燕市,唯知问海滨。
微名尘外世,现迹幻中身。
交儗生前定,情缘死后真。
斯人不可作,吾道岂沉沦。
碑有中郎想,文非到溉嗔。
三年坟草宿,七字锦囊新。
高谊应酬剑,卑栖厌负薪。
竹林风度在,莫笑阮家贫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家住羅浮下,梅開萬樹春。
揚州官是閣,水部句還珍。
自失歌燕市,唯知問海濱。
微名塵外世,現跡幻中身。
交儗生前定,情緣死後真。
斯人不可作,吾道豈沉淪。
碑有中郎想,文非到溉嗔。
三年墳草宿,七字錦囊新。
高誼應酬劍,卑棲厭負薪。
竹林風度在,莫笑阮家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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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