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台州仙居人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。高宗绍兴二年进士。为秘书省正字,以不附秦桧,出为处、婺、越三州通判。后除殿中侍御史,力主高宗亲征。孝宗即位,历知婺州、绍兴、临安,累迁吏部侍郎。以刚直见忌,求去。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。卒谥康肃。有《湖山集》。
原文
我爱朱夫子,处世无戚欣。
渊明不可见,幸哉有斯人。
奈何不苟合,进用苦无因。
夫子于此道,妙处固已臻。
尚欲传后学,使闻所不闻。
顾我景慕久,愿见亦良勤。
第恨隔千里,无由往卜邻。
安得缩地杖,一到建溪滨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我愛朱夫子,處世無戚欣。
淵明不可見,幸哉有斯人。
奈何不苟合,進用苦無因。
夫子於此道,妙處固已臻。
尚欲傳後學,使聞所不聞。
顧我景慕久,願見亦良勤。
第恨隔千里,無由往卜鄰。
安得縮地杖,一到建溪濱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