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洗竹明新牖,疏泉理废池。
破砻炊玉粒,钓鲫鲙银丝。
假寐抛书帙,蠲烦泥酒卮。
空馀八角扇,懒惰不能持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洗竹明新牖,疏泉理廢池。
破礱炊玉粒,釣鯽鱠銀絲。
假寐拋書帙,蠲煩泥酒卮。
空餘八角扇,懶惰不能持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