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原文
漫说鹪鹩恋一枝,避人新结竹间篱。
居同潘岳曾三徙,歌和梁鸿更五噫。
但得高阳寻旧侣,还从莲社赋新诗。
风尘未敢论心事,久暂交情秖自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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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漫說鷦鷯戀一枝,避人新結竹間籬。
居同潘岳曾三徙,歌和梁鴻更五噫。
但得高陽尋舊侶,還從蓮社賦新詩。
風塵未敢論心事,久暫交情秖自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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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