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原文
十年灯火卧松庐,肯羡题桥驷马车。
掌上风云三尺剑,胸中星斗万言书。
江亭晚酌曾同醉,帝苑春游未可虚。
早入承明须献赋,汉廷争见马相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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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十年燈火臥鬆廬,肯羨題橋駟馬車。
掌上風雲三尺劍,胸中星斗萬言書。
江亭晚酌曾同醉,帝苑春遊未可虛。
早入承明須獻賦,漢廷爭見馬相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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