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饶州鄱阳人,字器资。英宗治平二年进士第一。历任幕职官。所著《诗义》为王安石见重,补国子直讲。为监察御史里行,陈时政十事。论不当以宦者主兵。历江西转运判官、京西提点刑狱。哲宗元祐为中书舍人。反对以“车盖亭诗案”穷治蔡确,落职知徐州。哲宗亲政,权吏部尚书。后知江州。有《鄱阳集》等。
原文
物物非吾事,飘飘寄此生。
江湖万古乐,簪绂一毫轻。
醉舞秋风静,酣歌夜月明。
沧浪有馀地,应许濯吾缨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物物非吾事,飄飄寄此生。
江湖萬古樂,簪紱一毫輕。
醉舞秋風靜,酣歌夜月明。
滄浪有餘地,應許濯吾纓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