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原文
尼珠曾现海遐荒,况有招提在上方。
取醉不辞光禄酒,披襟时散令公香。
天边暝色迷欹岸,窗外潮声送夕阳。
江夏最怜鹦鹉赋,莫教人笑祢衡狂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尼珠曾現海遐荒,況有招提在上方。
取醉不辭光祿酒,披襟時散令公香。
天邊暝色迷欹岸,窗外潮聲送夕陽。
江夏最憐鸚鵡賦,莫教人笑禰衡狂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