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原文
孤剑冯陵已十年,风雷离合各茫然。
湖间日月鸿冥回,海上金银蜃气连。
刘政未悬中垒阁,张融羞问孝廉船。
君家鸿宝谁堪授,愿寄淮南桂树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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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孤劍馮陵已十年,風雷離合各茫然。
湖間日月鴻冥回,海上金銀蜃氣連。
劉政未懸中壘閣,張融羞問孝廉船。
君家鴻寶誰堪授,願寄淮南桂樹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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