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原文
力取诚多难,天亡路亦穷。
有心裁帐下,无面到江东。
命厄留骓处,年销逐鹿中。
汉家神器在,须废拔山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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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力取誠多難,天亡路亦窮。
有心裁帳下,無面到江東。
命厄留騅處,年銷逐鹿中。
漢家神器在,須廢拔山功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