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州鄞县人,字直翁,号真隐居士。史诏孙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,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。孝宗即位,累除参知政事。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,力主守江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首言赵鼎、李光无罪,申辨岳飞之冤。旋因反对张浚北伐,为御史王十朋所劾,罢知绍兴府。淳熙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寻以事求去,除太保致仕。卒谥文惠,改谥忠定。有《尚书讲义》、《鄮峰真隐漫录》等。
原文
鄞有壶天,景传图画,声著海县。四面攒峰,皆七十二,各在窗中见。祥云拥蔽,飞泉缭绕,咫尺似天涯远。如今向、仙家觅得,挈来十洲东畔。
虚无缥缈,蓬莱方丈,所喜只居隔岸。羽幰垂珠,琼车织翠,长是陪嘉宴。豺狼远迹,风波不作,日月御轮须缓。且衔杯、称贤乐圣,度兹岁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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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鄞有壺天,景傳圖畫,聲著海縣。四面攢峯,皆七十二,各在窗中見。祥雲擁蔽,飛泉繚繞,咫尺似天涯遠。如今向、仙家覓得,挈來十洲東畔。
虛無縹緲,蓬萊方丈,所喜只居隔岸。羽幰垂珠,瓊車織翠,長是陪嘉宴。豺狼遠跡,風波不作,日月御輪須緩。且銜杯、稱賢樂聖,度茲歲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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