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一麾相望继芳尘,召杜风流主与宾。
芸阁去方思就日,竹符来及趁班春。
清谈款密看论旧,善政从容许告新。
早晚银台双诏下,共期持橐侍严宸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一麾相望繼芳塵,召杜風流主與賓。
芸閣去方思就日,竹符來及趁班春。
清談款密看論舊,善政從容許告新。
早晚銀臺雙詔下,共期持橐侍嚴宸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