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抃,因反对青苗法去位。历知杭州、青州、成都、越州,复徙杭州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二月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退居于衢。七年卒,年七十七。谥清献。有《清献集》十卷。事见《东坡集》卷三八《赵清献公抃爱直之碑》,《宋史》卷三一六有传。 赵抃诗,以影印清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《清献集》(十卷,其中诗五卷)为底本,校以宋景定元年陈仁玉刻元明递修十六卷本(其中诗七卷,简称陈本,书藏北京图书馆)、明成化七年阎铎刊本(简称阎本,藏上海图书馆)、明嘉靖四十一年杨准序汪旦刊本(简称杨本,藏华东师大图书馆)、一九二二年赵氏仿宋重刊本(简称赵本)等。新辑集外诗,编为第六卷。
原文
乞得钱塘下九天,徙从青社复三川。
坤维十往万馀里,吴分重来七八年。
鉴水坐遥怀旧治,柯峰归晚愧前贤。
东州赖有微之约,曾寄诗筒递百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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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乞得錢塘下九天,徙從青社復三川。
坤維十往萬餘裏,吳分重來七八年。
鑑水坐遙懷舊治,柯峯歸晚愧前賢。
東州賴有微之約,曾寄詩筒遞百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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