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振卿。嘉靖十三年举人。二十三年官应天通判,进治中,屡摄尹事,治堤筑防,平反冤狱,多有善政。迁南京刑部员外郎,进郎中,又迁曲靖知府,以老罢,年仅五十。早年从学于王守仁,讲学罗浮山,学者称弼唐先生。在官常集诸生相与讲习。后复从湛若水游。有《刑曹志》。
原文
吾邑有令长,兼庶政庶狱。
职本粮储司,钱粮非吾属。
才本听断能,民词匪吾鞠。
官清有馀閒,艺圃课诸仆。
薪俸或缺时,易蔬以自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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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吾邑有令長,兼庶政庶獄。
職本糧儲司,錢糧非吾屬。
才本聽斷能,民詞匪吾鞠。
官清有餘閒,藝圃課諸僕。
薪俸或缺時,易蔬以自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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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