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希逢,太祖九世孙(《宋史·宗室世系表》八)。理宗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为汀州司理参军(明嘉靖《汀州府志》卷一一)。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韩侂胄、苏师旦编管建宁时,希逢与华交往甚密,差不多尽和华《翠微南征录》中诗。《南征录》中亦有《贺赵法曹》《答赵法曹》等诗,当即其人。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(一作可父),“以词赋明经屡首监曹,初尉赣之石城,……次任建安法曹。明年复为南省锁试第一,又明年发兵上边”。 赵希逢诗,据《后村千家诗》、《诗渊》所录,编为一卷。
原文
路滑山边石,滩浑水底沙。
晓风动银烛,夜漏滴檐花。
身伴灯为客,心随梦到家。
顽云痴未散,合唤阿香车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路滑山邊石,灘渾水底沙。
曉風動銀燭,夜漏滴檐花。
身伴燈爲客,心隨夢到家。
頑雲癡未散,合喚阿香車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