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饶州鄱阳人,字器资。英宗治平二年进士第一。历任幕职官。所著《诗义》为王安石见重,补国子直讲。为监察御史里行,陈时政十事。论不当以宦者主兵。历江西转运判官、京西提点刑狱。哲宗元祐为中书舍人。反对以“车盖亭诗案”穷治蔡确,落职知徐州。哲宗亲政,权吏部尚书。后知江州。有《鄱阳集》等。
原文
我治斯何,曰治吾身。
我事斯何,曰事吾亲。
我学未信,乃先从仕,孰云乎自治。
我亲载老,不知乎养志,孰云乎善事。
嗟嗟予季,言以讯予。
有诗有书,是足与居。
叔兮其归与。
嗟嗟予季,歌以启予。
有田有庐,亦可与娱。
叔兮其归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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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我治斯何,曰治吾身。
我事斯何,曰事吾親。
我學未信,乃先從仕,孰云乎自治。
我親載老,不知乎養志,孰云乎善事。
嗟嗟予季,言以訊予。
有詩有書,是足與居。
叔兮其歸與。
嗟嗟予季,歌以啓予。
有田有廬,亦可與娛。
叔兮其歸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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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