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州鄞县人,字直翁,号真隐居士。史诏孙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,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。孝宗即位,累除参知政事。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,力主守江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首言赵鼎、李光无罪,申辨岳飞之冤。旋因反对张浚北伐,为御史王十朋所劾,罢知绍兴府。淳熙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寻以事求去,除太保致仕。卒谥文惠,改谥忠定。有《尚书讲义》、《鄮峰真隐漫录》等。
原文
主圣臣贤日,勤政在恤民。
差徭唯务息,赋敛直须均。
但使皆当富,何忧富却贫。
孟公仁义说,不取利吾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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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主聖臣賢日,勤政在恤民。
差徭唯務息,賦斂直須均。
但使皆當富,何憂富卻貧。
孟公仁義說,不取利吾身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