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邛州蒲江人,字华父,号鹤山。宁宗庆元五年进士。累知嘉定府。史弥远入相,了翁力辞召命,居白鹤山授徒讲学。历知汉州、眉州,在蜀凡十七年。入为兵部郎中,至权工部侍郎。遭诬劾降三官,靖州居住。后复职,擢潼川路安抚使、知泸州,筑城修武备,兴学校。曾上章论十弊,召还,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。以端明殿学士同佥书枢密院事,督视京湖军马。后除知绍兴府、浙东安抚使,官终知福州、福建安抚使。卒谥文靖。有《鹤山集》、《九经要义》、《师友雅言》等。
原文
杏园春接袂,蓬省夜分灯。
权相不吾以,贵人惟子憎。
虽云殊爵位,均不愧交朋。
顾影追前事,悠然涕满膺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杏園春接袂,蓬省夜分燈。
權相不吾以,貴人惟子憎。
雖雲殊爵位,均不愧交朋。
顧影追前事,悠然涕滿膺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