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岁月如驰斗隙驹,星星著鬓故欺予。
身宜丘壑长经梦,语到轩裳辄废书。
扃步共嗟妨远趾,清沟自觉映污渠。
黄麻白简公心事,此去声名定不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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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歲月如馳鬥隙駒,星星著鬢故欺予。
身宜丘壑長經夢,語到軒裳輒廢書。
扃步共嗟妨遠趾,清溝自覺映污渠。
黃麻白簡公心事,此去聲名定不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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