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河南信阳人,字仲默,号大复。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
原文
飘飘山上葛,累累田中瓠。
苟非同根蒂,缠绵安得固。
人情易反复,结交有新故。
嗟哉夙昔好,乖弃在中路。
明珠倘无因,按剑不我顾。
深言匪由衷,白首为所误。
亮君勖恒德,永副平生慕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飄飄山上葛,累累田中瓠。
苟非同根蒂,纏綿安得固。
人情易反覆,結交有新故。
嗟哉夙昔好,乖棄在中路。
明珠倘無因,按劍不我顧。
深言匪由衷,白首爲所誤。
亮君勖恆德,永副平生慕。
翻译
释义/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