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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习录 · 卷中 · 答顾东桥书 · 十

国学诗词雏鹰计划:阅读此篇名篇《传习录 · 卷中 · 答顾东桥书 · 十》 来自:《传习录》

王守仁

明浙江馀姚人,初名云,字伯安,别号阳明子。十五岁访客居庸、山海间,纵观山川形胜。好言兵,善射。弘治十二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正德初,忤刘瑾,廷杖,谪贵州龙场驿丞。瑾诛,任庐陵知县。十一年,累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南赣。镇压大帽山、浰头、横水等处山寨凡八十四处民变,设崇义、和平两县。十四年,平宁王朱宸濠之乱。世宗时封新建伯。嘉靖六年总督两广兼巡抚,镇压断藤峡瑶民八寨。先后用兵,皆成功迅速。以病乞归,行至南安而卒。其学以致良知为主,谓格物致知,当自求诸心,不当求诸物。弟子极众,世称姚江学派。以曾筑室阳明洞中,学者称阳明先生。文章博大昌达,初刻意为词章,后不复措意工拙,而行墨间自有俊爽之气。有《王文成公全书》。
原文

来书云:“道之大端易于明白,所谓‘良知良能,愚夫愚妇可与及者’。至于节目时变之详,毫厘千里之缪,必待学而后知。今语孝于温?定省,孰不知之?至于舜之不告而娶,武之不葬而兴师,养志、养口,小杖、大杖,割股、庐墓等事,处常处变,过与不及之间,必须讨论是非,以为制事之本,然后心体无蔽,临事无失。” “道之大端易于明白”,此语诚然。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,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,此其所以“道在迩而求诸远,事在易而求诸难”也。孟子云:“夫道若大路然,岂难知哉?人病不由耳。”良知、良能,愚夫愚妇与圣人同;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,而愚夫愚妇不能致,此圣愚之所由分也。节目时变,圣人夫岂不知?但不专以此为学。而其所谓学者,正惟致其良知,以精察此心之天理,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。吾子未暇良知之致,而汲汲焉顾是之忧,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弊也。 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,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。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,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。故规矩诚立,则不可欺以方圆,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;尺度诚陈,则不可欺以长短,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;良知诚致,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,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。毫厘千里之缪,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,亦将何所用其学乎?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,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,吾见其乖张谬戾,日劳而无成也已。 吾子谓:“语孝于温?定省,孰不知之?”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。若谓粗知温?定省之仪节,而遂谓之能致其知,则凡知君之当仁者,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;知臣之当忠者,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,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?以是而言,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,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,明矣。知行合一之体,不益较然矣乎? 夫舜之不告而娶,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,故舜得以考之何典,问诸何人,而为此邪?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,权轻重之宜,不得已而为此邪?武之不葬而兴师,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,故武得以考之何典,问诸何人,而为此邪?抑示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,权轻重之宜,不得已而为此邪?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,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,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,乃不孝、不忠之大者。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,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,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,执之以为制事之本,以求临事之无失,其亦远矣。其余数端,皆可类推,则古人致知之学,从可知矣。

翻译
来信说:“道的基本含义容易明白,正如你所说的‘良知良能,愚夫愚妇可与及者’。至于那些细节、条目的随时变化则差之毫厘,失之千里,必得通过学习而后才能掌握。你现在就温?定省谈论孝道,谁能不知晓呢?至于舜未向父禀报而娶妻,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纣,曾子养志而曾无养口,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,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,为亲人守丧三年等等事情,在正常与变化之间、过分与不足之间,必须要讨论一个是非准则,作为解决事情的依据,然后人的心体才能不被蒙蔽,遇到事情才能不出差错。” 圣道的主要含义容易明白,这话说得对。环顾后世学者,皆是忽视其易于明白而不用,反而追求那些难以理解的东西作为学问,这就是孟子所说的“道在迩而求诸远,事在易而求诸难”。孟子说:“夫道若大路然,岂难知哉?人病不由耳。”在拥有良知良能上,愚夫愚妇和圣人是相同的;但是只有圣人能致其良知,而愚夫愚妇则不能,这就是圣人和普通人的区别。细节、条目的随时变化,圣人难道会不知道?只是不专门把这当做学问罢了。圣人所谓的学问,只是致其良知以精确体察心中的天理,因而才成为其区别于后世学者的关键所在。你还没有去致良知,而在那里慌张地担心这些小问题,这正是远离了易于明白的而趋于难于明白的毛病。 良知良能与细节条目随时变化的关系,就像规矩尺度对于方圆长短一样。细节、条目随时间变化是不可事先预测的,就像方圆长短的变化是无穷无尽的。因此,规矩定了,方圆与否就不可遮掩,而天下的方圆也就不可胜用;尺度定了,长短与否就不可遮掩,而天下的长短也就不可胜用;良知确实达到了,那么细节、条目随时间的变化也就暴露无遗,天下不断变化的细节、条目就都能应付了。差之毫厘就会谬之千里,不在自己内心良知的变化间去省察差别,那你的所学将何以致用呢?因此,不用规矩去测量而随意说这是方那是圆,不用尺度去丈量而随便说这个长那个短,我觉得破绽百出,只会一天天徒劳而无所收获。 你说“语孝于温?定省,孰不知之”,然而真正能致孝的良知的人还是很少的。如果说粗略地知晓温?定省的礼节,就能致孝顺的良知,那么凡是知晓作为君主应当实行仁政的人,就都能致仁义的良知;凡是知晓作为臣下应当忠诚君主的人,就都能致忠君的良知,那天下谁又不是能致良知的人呢?可见,“致知”的关键在于“行”,“不践行”就不能说是“致知”,这是最明白不过的。知行合一的概念,不就更加明白了吗? 至于舜之不告而娶,之前哪有不告而娶的准则可作为参考,虞舜又是翻阅了什么典章,请教了什么人,才这么做的?他不过是根据自己内心的良知,权衡轻重缓急、利弊得失,不得已而为之罢了!武王之不葬而兴师,之前哪有不葬而伐的案例作为准则,姬发又是翻阅了什么典章,请教了什么人,才这么做的?他也不过是根据自己内心的良知,权衡轻重缓急、利弊得失,不得已而为之罢了!假使虞舜在心里不是真怕没有后代,武王在心中不是真的要救百姓于水火之中,那么他们不告诉父母就娶妻和不安葬父亲就兴师伐纣,就是天下最大的不孝不忠。后世的人不孜孜以求于致其良知,不在处理事情时精心体察天理,却在酬酢之间凭空讨论此等应变处常的事,幻想以此作为临事机变的准则,以求得遇到任何事情都能没有过失,这也太离谱了。其余几件事都可以以此类推,那么《大学》关于致知的本意,从此就可以明白了。
释义/赏析
《中庸》第二十章:“君子之道,费而隐。夫妇之愚,可以与知焉,及其至也,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。夫妇之不肖,可以能行焉,及其至也,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。” 《孟子·万章上》第二章:“万章问曰:‘诗云:“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”信斯言也,宜莫如舜。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’孟子曰:‘告则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伦,以怼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’” 《史记·伯夷列传》:“西伯卒,武王载木主,号为文王,东伐纣。伯夷、叔齐叩马而谏曰:‘父死不葬,爰及干戈,可谓孝乎?以臣弑君,可谓仁乎?’” 《孟子·离娄上》第十九章:“曾子养曾皙,必有酒肉。将彻,必请所与。问有余,必曰‘有’。曾皙死,曾元养曾子,必有酒肉。将彻,不请所与。问有余,曰:‘亡矣。’将以复进也。此所谓养口体者也。若曾子,则可谓养志也。事亲若曾子者,可也。” 《孔子家语》:“子曰:‘汝不闻乎?昔瞽叟有子曰舜。舜之事瞽叟,欲使之,未尝不在侧。索而杀之,未尝可得。小棰则待过,大杖则逃走。故瞽叟不犯不父之罪,而舜不失■■之孝。今参事父,委身以待暴怒,殪而不避。既生死而陷父于不义,其不孝孰大焉?” 《孟子·离娄上》第十一章:“孟子曰:‘道在尔而求诸远,事在易而求之难。人人亲其亲、长其长而天下平。’” 《孟子·告子下》第二章:“夫道,若大路然,岂难知哉?人病不求耳。子归而求之,有余师。”
繁体原文
來書雲:“道之大端易於明白,所謂‘良知良能,愚夫愚婦可與及者’。至於節目時變之詳,毫釐千里之繆,必待學而後知。今語孝於溫?定省,孰不知之?至於舜之不告而娶,武之不葬而興師,養志、養口,小杖、大杖,割股、廬墓等事,處常處變,過與不及之間,必須討論是非,以爲制事之本,然後心體無蔽,臨事無失。” “道之大端易於明白”,此語誠然。顧後之學者忽其易於明白者而弗由,而求其難於明白者以爲學,此其所以“道在邇而求諸遠,事在易而求諸難”也。孟子云:“夫道若大路然,豈難知哉?人病不由耳。”良知、良能,愚夫愚婦與聖人同;但惟聖人能致其良知,而愚夫愚婦不能致,此聖愚之所由分也。節目時變,聖人夫豈不知?但不專以此爲學。而其所謂學者,正惟致其良知,以精察此心之天理,而與後世之學不同耳。吾子未暇良知之致,而汲汲焉顧是之憂,此正求其難於明白者以爲學之弊也。 夫良知之於節目時變,猶規矩尺度之於方圓長短也。節目時變之不可預定,猶方圓長短之不可勝窮也。故規矩誠立,則不可欺以方圓,而天下之方圓不可勝用矣;尺度誠陳,則不可欺以長短,而天下之長短不可勝用矣;良知誠致,則不可欺以節目時變,而天下之節目時變不可勝應矣。毫釐千里之繆,不於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,亦將何所用其學乎?是不以規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圓,不以尺度而欲盡天下之長短,吾見其乖張謬戾,日勞而無成也已。 吾子謂:“語孝於溫?定省,孰不知之?”然而能致其知者鮮矣。若謂粗知溫?定省之儀節,而遂謂之能致其知,則凡知君之當仁者,皆可謂之能致其仁之知;知臣之當忠者,皆可謂之能致其忠之知,則天下孰非致知者邪?以是而言,可以知致知之必在於行,而不行之不可以爲致知也,明矣。知行合一之體,不益較然矣乎? 夫舜之不告而娶,豈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爲之準則,故舜得以考之何典,問諸何人,而爲此邪?抑亦求諸其心一念之良知,權輕重之宜,不得已而爲此邪?武之不葬而興師,豈武之前已有不葬而興師者爲之準則,故武得以考之何典,問諸何人,而爲此邪?抑示求諸其心一念之良知,權輕重之宜,不得已而爲此邪?使舜之心而非誠於爲無後,武之心而非誠於爲救民,則其不告而娶與不葬而興師,乃不孝、不忠之大者。而後之人不務致其良知,以精察義理於此心感應酬酢之間,顧欲懸空討論此等變常之事,執之以爲制事之本,以求臨事之無失,其亦遠矣。其餘數端,皆可類推,則古人致知之學,從可知矣。
翻译
來信說:“道的基本含義容易明白,正如你所說的‘良知良能,愚夫愚婦可與及者’。至於那些細節、條目的隨時變化則差之毫釐,失之千里,必得通過學習而後才能掌握。你現在就溫?定省談論孝道,誰能不知曉呢?至於舜未向父稟報而娶妻,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紂,曾子養志而曾無養口,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,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,爲親人守喪三年等等事情,在正常與變化之間、過分與不足之間,必須要討論一個是非準則,作爲解決事情的依據,然後人的心體才能不被矇蔽,遇到事情才能不出差錯。” 聖道的主要含義容易明白,這話說得對。環顧後世學者,皆是忽視其易於明白而不用,反而追求那些難以理解的東西作爲學問,這就是孟子所說的“道在邇而求諸遠,事在易而求諸難”。孟子說:“夫道若大路然,豈難知哉?人病不由耳。”在擁有良知良能上,愚夫愚婦和聖人是相同的;但是隻有聖人能致其良知,而愚夫愚婦則不能,這就是聖人和普通人的區別。細節、條目的隨時變化,聖人難道會不知道?只是不專門把這當做學問罷了。聖人所謂的學問,只是致其良知以精確體察心中的天理,因而才成爲其區別於後世學者的關鍵所在。你還沒有去致良知,而在那裏慌張地擔心這些小問題,這正是遠離了易於明白的而趨於難於明白的毛病。 良知良能與細節條目隨時變化的關係,就像規矩尺度對於方圓長短一樣。細節、條目隨時間變化是不可事先預測的,就像方圓長短的變化是無窮無盡的。因此,規矩定了,方圓與否就不可遮掩,而天下的方圓也就不可勝用;尺度定了,長短與否就不可遮掩,而天下的長短也就不可勝用;良知確實達到了,那麼細節、條目隨時間的變化也就暴露無遺,天下不斷變化的細節、條目就都能應付了。差之毫釐就會謬之千里,不在自己內心良知的變化間去省察差別,那你的所學將何以致用呢?因此,不用規矩去測量而隨意說這是方那是圓,不用尺度去丈量而隨便說這個長那個短,我覺得破綻百出,只會一天天徒勞而無所收穫。 你說“語孝於溫?定省,孰不知之”,然而真正能致孝的良知的人還是很少的。如果說粗略地知曉溫?定省的禮節,就能致孝順的良知,那麼凡是知曉作爲君主應當實行仁政的人,就都能致仁義的良知;凡是知曉作爲臣下應當忠誠君主的人,就都能致忠君的良知,那天下誰又不是能致良知的人呢?可見,“致知”的關鍵在於“行”,“不踐行”就不能說是“致知”,這是最明白不過的。知行合一的概念,不就更加明白了嗎? 至於舜之不告而娶,之前哪有不告而娶的準則可作爲參考,虞舜又是翻閱了什麼典章,請教了什麼人,才這麼做的?他不過是根據自己內心的良知,權衡輕重緩急、利弊得失,不得已而爲之罷了!武王之不葬而興師,之前哪有不葬而伐的案例作爲準則,姬發又是翻閱了什麼典章,請教了什麼人,才這麼做的?他也不過是根據自己內心的良知,權衡輕重緩急、利弊得失,不得已而爲之罷了!假使虞舜在心裏不是真怕沒有後代,武王在心中不是真的要救百姓於水火之中,那麼他們不告訴父母就娶妻和不安葬父親就興師伐紂,就是天下最大的不孝不忠。後世的人不孜孜以求於致其良知,不在處理事情時精心體察天理,卻在酬酢之間憑空討論此等應變處常的事,幻想以此作爲臨事機變的準則,以求得遇到任何事情都能沒有過失,這也太離譜了。其餘幾件事都可以以此類推,那麼《大學》關於致知的本意,從此就可以明白了。
释义/赏析
《中庸》第二十章:“君子之道,費而隱。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,及其至也,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。夫婦之不肖,可以能行焉,及其至也,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。” 《孟子·萬章上》第二章:“萬章問曰:‘詩云:“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”信斯言也,宜莫如舜。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’孟子曰:‘告則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倫也。如告,則廢人之大倫,以懟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’” 《史記·伯夷列傳》:“西伯卒,武王載木主,號爲文王,東伐紂。伯夷、叔齊叩馬而諫曰:‘父死不葬,爰及干戈,可謂孝乎?以臣弒君,可謂仁乎?’” 《孟子·離婁上》第十九章:“曾子養曾皙,必有酒肉。將徹,必請所與。問有餘,必曰‘有’。曾皙死,曾元養曾子,必有酒肉。將徹,不請所與。問有餘,曰:‘亡矣。’將以復進也。此所謂養口體者也。若曾子,則可謂養志也。事親若曾子者,可也。” 《孔子家語》:“子曰:‘汝不聞乎?昔瞽叟有子曰舜。舜之事瞽叟,欲使之,未嘗不在側。索而殺之,未嘗可得。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故瞽叟不犯不父之罪,而舜不失■■之孝。今參事父,委身以待暴怒,殪而不避。既生死而陷父於不義,其不孝孰大焉?” 《孟子·離婁上》第十一章:“孟子曰:‘道在爾而求諸遠,事在易而求之難。人人親其親、長其長而天下平。’” 《孟子·告子下》第二章:“夫道,若大路然,豈難知哉?人病不求耳。子歸而求之,有餘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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