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州鄞县人,字直翁,号真隐居士。史诏孙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,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。孝宗即位,累除参知政事。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,力主守江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首言赵鼎、李光无罪,申辨岳飞之冤。旋因反对张浚北伐,为御史王十朋所劾,罢知绍兴府。淳熙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寻以事求去,除太保致仕。卒谥文惠,改谥忠定。有《尚书讲义》、《鄮峰真隐漫录》等。
原文
学子抠衣三鳣堂,芝兰郁郁苞芬香。
古人用器列彝鼎,前辈遗编充栋梁。
事业未容传信史,功名端合付贤良。
佳城他日祥光聚,知是几番焚赠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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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學子摳衣三鱣堂,芝蘭鬱郁苞芬香。
古人用器列彝鼎,前輩遺編充棟樑。
事業未容傳信史,功名端合付賢良。
佳城他日祥光聚,知是幾番焚贈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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