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河南信阳人,字仲默,号大复。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
原文
白玉本自白,苍蝇乱其真。
谗言解胶漆,况匪平生亲。
烈士死道傍,贪夫登要津。
自古皆有然,兹恨何当申。
蓬丘眇烟雾,贝宫郁嶙峋。
列仙如可期,吾将蹑清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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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白玉本自白,蒼蠅亂其真。
讒言解膠漆,況匪平生親。
烈士死道傍,貪夫登要津。
自古皆有然,茲恨何當申。
蓬丘眇煙霧,貝宮鬱嶙峋。
列仙如可期,吾將躡清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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