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周(1427年-1509年)字启南、号石田、白石翁、玉田生、有竹居主人等,明朝画家,吴门画派的创始人,明四家之一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生于明宣德二年,卒于明正德四年,享年八十二岁(虚八十三岁)。不应科举,专事诗文、书画,是明代中期文人画“吴派”的开创者,与文徵明、唐寅、仇英并称“明四家”。传世作品有《庐山高图》、《秋林话旧图》、《沧州趣图》。著有《石田集》、《客座新闻》等。
原文
义事久不见,将谓民风漓。
有此费元者,秦人何可欺。
嗟嗟逆旅邻,平昔昧所知。
瘐死怜顷暂,给饘活其饥。
傍窥妄讥议,将利室中姿。
邻后愿奴报,夫妇自同来。
元曰非奴利,苟利非我为。
掉头略不顾,天地知吾私。
至此嫌猜尽,君子未尝移。
所薄既云厚,厚者宜过之。
兄氏没永平,讣达肝肠摧。
哀痛出天性,殒绝岂自期。
或谓不可训,若挞阋墙儿。
斯人今已矣,其骨当为芝。
其魄当为云,祥瑞昭明时。
况是有贤嗣,天报信不差。
尚有千载后,名从青竹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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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義事久不見,將謂民風漓。
有此費元者,秦人何可欺。
嗟嗟逆旅鄰,平昔昧所知。
瘐死憐頃暫,給饘活其飢。
傍窺妄譏議,將利室中姿。
鄰後願奴報,夫婦自同來。
元曰非奴利,苟利非我爲。
掉頭略不顧,天地知吾私。
至此嫌猜盡,君子未嘗移。
所薄既雲厚,厚者宜過之。
兄氏沒永平,訃達肝腸摧。
哀痛出天性,殞絕豈自期。
或謂不可訓,若撻鬩牆兒。
斯人今已矣,其骨當爲芝。
其魄當爲雲,祥瑞昭明時。
況是有賢嗣,天報信不差。
尚有千載後,名從青竹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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