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陕西朝邑人,字汝节,号苑洛。正德三年进士,授吏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以上疏论时政忤旨,谪平阳通判。迁浙江按察佥事。中官采富阳茶鱼,为民害,邦奇作歌哀之。遂被诬陷,斥为民。嘉靖初,起复为山东参议。后屡起屡罢,终以南兵部尚书致仕。邦奇性刚直,治政严肃,自奉节俭。一生好学不倦,经子史及天文、地理、乐律、术数、兵法之书无不通究。著述甚富。有《易学启蒙意见》、《禹贡详略》、《苑洛志乐》、《洪范图解》等。
原文
富阳江之鱼,富阳山之茶。鱼肥卖我子,茶香破我家。
采茶妇,捕鱼夫,官府拷掠无完肤。昊天胡不仁,此地亦何辜。
鱼胡不生别县,茶胡不生别都。富阳山,何日摧,富阳江,何日枯。
山摧茶亦死,江枮鱼始无。山难摧,江难枯,我民不可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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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富陽江之魚,富陽山之茶。魚肥賣我子,茶香破我家。
採茶婦,捕魚夫,官府拷掠無完膚。昊天胡不仁,此地亦何辜。
魚胡不生別縣,茶胡不生別都。富陽山,何日摧,富陽江,何日枯。
山摧茶亦死,江枮魚始無。山難摧,江難枯,我民不可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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