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镌磨文律似攻驹,十载相从亦数予。
卷白欲倾东海酒,闭门贪钞北堂书。
风烟入眼山围座,鸥鹭惊心水满渠。
此乐定非公所有,为闻鳌禁席频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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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鐫磨文律似攻駒,十載相從亦數予。
卷白欲傾東海酒,閉門貪鈔北堂書。
風煙入眼山圍座,鷗鷺驚心水滿渠。
此樂定非公所有,爲聞鰲禁席頻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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