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原文
棹发鲈乡晚,频经桂子秋。
懒投青玉案,政敝黑貂裘。
水落喧渔市,云微辨橘洲。
五湖烟浪静,谁复泛扁舟。
翻译
释义/赏析
繁体原文
棹發鱸鄉晚,頻經桂子秋。
懶投青玉案,政敝黑貂裘。
水落喧漁市,雲微辨橘洲。
五湖煙浪靜,誰復泛扁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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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